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之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作品推报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 2021-11-04 1404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校园歌手大赛作品的推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赞颂建党百年,唱响时代强音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

(二)承办单位: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大专),专业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分组

参赛学生分为专业组(声乐相关专业学生参加)业余组和原创组专业组、业余组和原创组每个组别单个作品参赛选手不能超过7人,同一参赛选手不能跨组别同时报名参赛。

(二)作品内容要求

风格不限,作品内容要结合新时代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其中原创作品要围绕建党百年历程,对一路攻坚克难、引领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中国共产党的敬意与赞颂,及心中对于祖国未来无限美好的期待与祝福来创作。作品须具备自有版权。类别包括:通俗、民族、美声等。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各单位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比赛,每个高校限推荐1至3组优秀选手(专业组、业余组和原创组分别最多推送1组作品)。

1.评审方式

评委推荐评选,由承办方邀请的6位评委进行推荐评选,推选出专业组、业余组各10名选手和原创组若干个作品晋级决赛。

2.公布结果

12月1日前

(二)决赛

1.决赛日期

2021年12月11日

2.决赛地点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南海校区北区图书馆报告厅

3.比赛形式

(1)业余组:业余组决赛分为两轮,每位选手需至少准备两件参赛作品,复赛阶段的参赛作品内容不做指定要求,各参赛单位可依据自身情况,拟定参赛作品,单件作品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

第一轮(10进3):参赛选手依据抽签顺序依次出场演唱,每位选手演唱一首作品,经现场评委评分后得分前3名的选手晋级第二轮。

第二轮(冠、亚、季军争夺赛):晋级第二轮的3组参赛选手,依据抽签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演唱第二首参赛作品争夺本届大赛业余组十大歌手冠、亚、季军。

2)专业组:专业组决赛分为两轮,每位选手需至少准备两件参赛作品,复赛阶段的参赛作品内容不做指定要求,各参赛单位可依据自身情况,拟定参赛作品。单件作品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

第一轮(10进3):参赛选手依据抽签顺序依次出场演唱,每位选手演唱一首作品,经现场评委评分后得分前3名的选手晋级第二轮。

第二轮(冠、亚、季军争夺赛):晋级第二轮的3组参赛选手,依据抽签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演唱第二首参赛作品争夺本届大赛专业组十大歌手冠、亚、季军。

3)原创组:原创组决赛只有一轮,每位选手需准备1件原创作品,作品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

入围决赛的若干位选手,依据抽签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演唱原创作品争夺本届大赛原创组十大歌手冠、亚、季军。

4.评分标准(见附件4)


、奖项设置

(一)等级奖项

本届大赛三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按照参赛数的50%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5%。

(二)名次奖项

本届大赛各组别除设置一、二、三等奖外,还将设置“十大歌手”奖。具体评选依据为:依据现场专家评委的评分,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授予各组别参赛选手“广东省校园文体艺术季十大歌手”奖项,专业组、业余组和原创组分别占比40%、30%、30%。

(三)单项奖

最佳人气奖:最佳人气奖的评选方法为前期及决赛现场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产生。同等时间范围内,各组别内得票数最高的一组选手获奖。(具体时间范围及安排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参赛人员及观摩人员应遵守学校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决赛承办单位将安排专门的联络员与各参赛单位取得联系,就参赛前期的相关事项进行转述通知,请各参赛单位届时注意接听电话。

(二)音乐要求:各参赛作品需将音乐MP3格式文件和参赛节目登记卡(附件2)通过赛事联络员汇总至承办方,文件命名为“组别+学校+作品名称”。各参赛单位需提交对应组别音乐,并做好备注。

(三)安全保障:各参赛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师生参赛的安全工作,制订安全工作预案,落实比赛活动期间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参赛期间的交通、饮食、住宿均由参赛单位自行安排。

(四)现场检录:参赛选手需持身份证、学生证、人身意外保险证明、行程卡或粤康码接受现场检录,核实参赛资格,请务必带齐有效证件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工作。

(五)现场观摩:各参赛单位如于比赛当天有校领导前往观赛,请提前将有关信息报备承办方。由于现场座位有限和防疫工作要求,各参赛单位除参赛选手、指导老师和校领导外,不安排观摩人员。

(六)参赛信息采集:附件中的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之第十六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决赛)参赛信息采集表需于12月7日17点前与参赛音乐一同上交至一对一志愿者处。


、作品提交

本次大赛统一由学校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参赛。

(一)提交时间

各单位或个人需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前将参赛学生报名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二)提交要求

1. 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2tw@scut.edu.cn,邮件命名为“单位+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作品”,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节目名称+组别”。

电子版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登记卡(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参赛视频。报名表、登记卡、汇总表要求为可编辑的Word版。其中,原创组需附上作品五线谱或简谱。

2. 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需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五山校区交至海丽文体中心201、大学城校区交至B1-413A。

纸质版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1)、登记卡(附件2)、参赛汇总表(附件3)原件和刻录光盘刻录光盘要求一式两份,制作成DVD数据盘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学校名称+节目名称+组别”命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海洋、高韵

联系电话:020-22236668、39380123

联系邮箱:j2tw@scut.edu.cn

 

 

附件:附件1-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节目登记卡(初赛).docx

附件3-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节目汇总表.docx

附件4-第十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之第十六届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决赛)评分细则.docx


 

 

校团委

2021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