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委员

心理委员

心理委员是为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以及身边朋友提供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帮助的人,他们是班级学生干部,他们以平等、尊重、服务同学的态度为有相关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承担或协助实施针对班级心理健康教育而开展的各类事务或活动。

2009年开始,我校开始设置班级心理委员,一般每班设置1-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1名)心理委员选拔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或推荐以及辅导员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心理委员需要具备胜任该项工作的个性特征与心理素质主要包括:

1. 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2.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服务奉献意识。

4.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乐于助人。

5.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6.以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同学。

心理委员在接受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心理委员接受院系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双重领导,工作的同时还需接受长期的专业指导和监督,以便有效发挥积极作用。


下载: 心理委员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