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系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1-26浏览次数:102

 为加强旅游管理系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有效保证系里各类会议顺利召开及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使用管理、会议室设施管理、室内卫生清洁等。

第二条 会议室仅限于本系各部门、各老师因公使用于举行会议、接待访客、教学研讨、招聘等工作。会议室使用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原则上须提前一天填写《旅游管理系会议室使用预约登记表》。如遇会议改期或取消,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三条 会议室未经预约登记不得擅自使用。如遇时间冲突,会议室使用遵循先全局性会议后各部门会议,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

第四条 各部门(各老师)在使用会议室时,不得在会议室吸烟、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办公。

第五条 各部门(各老师)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若发现使用人员操作不当及人为造成损坏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第六条 未征得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会议室内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若确因需要借用,必须征得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事后请归还原处。

第七条 会议室管理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会议室的电灯、空调、音像设备等的开关、调试,以及会务工作(含席签摆放,座次安排,会议用品准备等)原则上由使用部门(使用老师)负责,办公室负责协助指导使用。若主办会议部门(老师)要求悬挂会标,专题会议后应将会标及时撤销;若有其他特殊性要求,需提前申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校节能政策,会议室的电灯、空调、音像设备等原则上30分钟内方可打开。会议结束后,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老师)负责室内桌面卫生清理和物品整理,关闭电灯、空调、音像设备等的电源,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并及时将会议室钥匙交回楼管处。如因未按本条规定操作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办公室将追究使用部门(老师)的责任。设备员负责监督各部门(各老师)会议室使用情况,并把使用不规范情况及时向全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