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2018年广东省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 发布者:王科
  • 发布时间: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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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机关部处:

为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高校辅导员队伍,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激励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由广东省教育厅指导,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主办的“2018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获得往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往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我校可推荐2名本科生辅导员候选人,2名研究生辅导员候选人。广东省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对象主持人不占学校名额。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30名,入围奖80名。此外,将从参评辅导员中评选出“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各10名。

三、评价标准

1.政治素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热爱辅导员工作,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业务能力。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理论素养和时事政策水平较高。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成效好,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4.工作资历。申报人须具备至少4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四、推荐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辅导员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请按照填表说明(附件2)填写;

2)申报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包括个人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育人实效、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个人成长、获奖情况等。事迹材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将生活照附在事迹材料word文档中合适位置,事迹材料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5M

(3) 1份学生工作案例。5000字左右,案例撰写要求可参考“关于征集和评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优秀案例的通知”中的有关工作案例要求。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根据辅导员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对申报者进行审核推荐,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学院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312日。

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报名表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学生工作案例等材料压缩打包发至wangke@scut.edu.cn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学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推荐候选名单。

4.广东省评选。学校向广东省上报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组织专家组对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和组织答辩,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管理科:王科,电话87110452,电子邮箱wangke@scut.edu.cn

  

附件1.“2018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x

附件2.填写说明.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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