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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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有关机关部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东省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拟开展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现将我校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研究生德育工作者,包括:

(一)专职研究生辅导员,包括学院从事研究生思政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专职辅导员、“2+3辅导员等专职工作人员;

(二)从事研究生德育管理工作的相关机关部处的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研究生工作。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从事研究生德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20181231日),在研究生德育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四)一线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德育工作人员优先。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以向广东省推荐的 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为2名。

四、评选程序

(一)所在单位推荐。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德育工作者进行报名,并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初评和公示,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原则上每个单位向学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二)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拟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在校内公示,经公示后推荐参加广东省评审。

(三)委员会评审。广东省德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入围获奖名单并公示。

五、申请材料

(一)推荐表(附件1);

(二)个人事迹材料(word文档,限3000字以内),所附图片不超过10张,内容可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工作成果、所获奖励等;

(三)个人简介(word文档,限300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先进事迹等;

(四)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六、报送要求

各申请人所在单位于201938日前,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至四项的压缩包,以单位名称+推荐人姓名+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方式命名)电子版至邮箱:wangke@scut.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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