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试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卫计委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学校现启动2018级新生测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安排

1.测评对象: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测评时间:20181017日至20181027

3.测评方式:线上测评;各学院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测评;具体操作见《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操作指南》。

4.确定学院主试人选。

请各学院确定1-2名主试人员负责学院测评工作总体跟进与监督,主试人员建议由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或新生辅导员担任。

请将主试名单按附件格式于201810817:00前发送到334989185@qq.com

5.回访时间:2018111日至1117日。


二、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学院主试人员、所有负责参与新生测评具体工作的辅导员等相关人员;

2.培训时间:2018109日 15:00-16:30

3.培训地点:1号楼1105

4.培训内容:测评工作总体安排、测评系统操作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请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参训。


联系人:余远亮,联系电话: 87110886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92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