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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时提交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3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办法》(华南工教务字[2010]78号)第二章的规定,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无正当原因未按时提交课程成绩或更改课程成绩,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根据情节轻重按《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200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关闭时间为2015726日,请各位任课老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尽快评卷并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及提交工作。教务处将在教务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初的第一周内,对各学院的成绩提交情况进行网上通报,并对不按时提交成绩的老师根据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的相关规定处理。

若各位老师在成绩录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五山校区学院请联系:梁志罡,87111492jwzgliang@cut.edu.cn,大学城校区学院请联系:黄芷辛,39380107gwzxhuang@scut.edu.cn


教务处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