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指标分配办法”,对我院2019-2020学年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企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及要求如下(详见学校通知附件1):
二、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级指标分配办法”中学院补充评定细则进行评选。见附件:附件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指标分配办法(试行).pdf
三、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学生10月12日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109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通知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其中,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学校通知中附件8;彩鹰展翅计划奖学金填写学校通知中附件9-11);----提交纸质版,其中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0)需交电子版发1247070042@qq.com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研究生在读期间全部成绩)以及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含成绩排名的截图打印件一份;----提交纸板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纸板
(4)获得上一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交国家奖学金复印件。----提交纸板
(5)企业奖学金成果统计表.xls(纸质版与申请材料一同上交,电子版发至1247070042@qq.com,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
(6)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提交纸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已获得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捐赠奖学金;
(3)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9日
学校通知如下:
各院(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参照学校与企业签订协议中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院(系)进行评审或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捐赠企业方最终评出获奖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室)。
2.学生申请所提交材料
(1)填写《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3-9,其中:三星奖学金需填写附件3-5,汇顶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6,金发科技奖学金填写附件7,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8,彩霞展翅奖学金填写附件9-11,广汽奖学金填写附件13-14);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3.院(系)汇总上报材料
各院(系)评审出获奖名单或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后,汇总并填写 “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获奖(或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5),将此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版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三星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三星奖学金学生信息反馈表(附件4-5)的电子版),于2020年10月23日前(其中汇顶科技奖学金、广汽奖学金于10月15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室),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名额分配表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已获得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捐赠奖学金;
3.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87111489 地址:1号楼1126-2室 邮箱:adygb@scut.edu.cn
附件1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各学院获奖(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