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定于11月10日(星期四)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总结动员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2:20入场完毕)
二、会议地点
五山校区12号楼107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家社科基金工作部署;
2.部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经验分享;
3.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作申报辅导报告;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安排。
四、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各文科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及科研秘书;
3.省级及以上文科基地负责人及秘书;
4.2022年度国社科各类项目负责人;
5.2023年度国社科、教育部等各级各类项目拟申报人;
6.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科类)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重要,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参会人员。于11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t1nEdXr.aspx#或扫描附件二维码报送参会回执。联系人:朱晓萍,电话:87110383。
2.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与会人员全程参加会议,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请参会人员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会场,配合健康码查验并测温,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参加人员需提前做好流行病学史筛查和健康监测。拟参加人员会前10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的,线上参会。
附件:参会回执二维码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