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总结动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朱晓萍 发布时间:2022-11-08 浏览次数:624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定于1110日(星期四)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总结动员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1110日(星期四)下午2:302:20入场完毕)

二、会议地点

五山校区12107报告厅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家社科基金工作部署

2.部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经验分享;

3.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作申报辅导报告;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安排。

四、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各文科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及科研秘书;

3.省级及以上文科基地负责人及秘书;

4.2022年度国社科各类项目负责人

5.2023年度国社科、教育部等各级各类项目拟申报人

6.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科类)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重要,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参会人员。于119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t1nEdXr.aspx#或扫描附件二维码报送参会回执。联系人:朱晓萍,电话:87110383

2.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与会人员全程参加会议,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请参会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会场,配合健康码查验并测温,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参加人员需提前做好流行病学史筛查和健康监测。拟参加人员会前10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的,线上参会。

 

附件:参会回执二维码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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