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社科办通知要求,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预算填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及以后的国社科项目资金管理遵照新办法执行,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
2.11月17日前,2021年度(重点、一般、青年)项目负责人参照《预算填报注意事项》(附件2),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完成预算填报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附件:
附件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填报注意事项(重点、青年、一般项目).docx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