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手续(2023年12月更新)

发布者:廖文通 发布时间:2020-05-10 浏览次数:1821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实施。在研究期限内(基础研究3年,应用研究2年)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按规定申请成果结项鉴定并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提交结项的将予以清理撤销。

一、关于申请鉴定的成果:
  1.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

(1)系列论文,要求课题组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论文不少于3篇(含3篇)(论文需标注项目号,已发表且未标注项目号的论文不能被认定为项目成果),内容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在外文期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1千字简介或全文翻译稿;

(2)专著书稿,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先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出版,已出版书稿不能作为鉴定成果提交)(专著字数需以查重报告上的总字数为准);

(3)研究报告,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字数需以查重报告上的总字数为准)。
    2.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鉴定,必须提交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的研究成果。如“预期成果”包含两种形式的,则须同时提交两种形式的成果。

3.项目申报通知及立项通知书对项目的成果形式等有做明确要求的,需满足相关要求才可申请结项。


    二、申请结项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含项目申请书签字盖章版复印件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变更不提供)等)2套(查重率高于百分之20,需修改调整。如无法调低的,课题负责人须手写说明原因,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在查重报告首页后面);
    2.结项成果7本;
    3.电子光盘 (或U盘),内容包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结项成果和文献查重报告全文。


    三、结项材料的装印要求具体如下: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申请书签字盖章版、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文献查重报告首页、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无变更不提供)等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
    2.结项成果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1)内容及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项目及成果简介、成果主体部分、附件、封底;
  (2)封面须注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成果形式等(不得注明单位、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3)项目及成果简介参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4)成果主体部分即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鉴定的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的稿件,论文如已发表可提供进行匿名处理后的复印件,在外文期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1000字中文简介或全文翻译稿
  (5)附件是其他情况的简要说明,包括:阶段性论文发表刊物名称及时间、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的情况、成果获奖的情况等,由项目负责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提供。
    

四、结项成果须进行匿名处理,不得透露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背景信息。
    

五、省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通过鉴定结项后方可公开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的,不受理结项申请,并视情况作出终止项目的处理。


联系人:廖老师  87110383   

地址:笃行楼905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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