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学校申报工作安排,现将申报材料提交事项通知如下:
1. 请申请人根据学院和学校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各学院按照通知附件6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方可报送。
2. 2月14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统一报送最终电子版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各1份,格式须为Word03版本,并以申请人姓名对文件进行命名,如“申请书-XXX”“活页-XXX”;电子版《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写)。
3.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7份(《申请书》必须使用本年度正式版本,注意此版首页下方标注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制2019年12月”,按旧版填写无效)。
《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表五、六必须已填写审核意见(见本通知附件1);《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8页)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申请书》表五“学校审核意见”、表六“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意见”按学校通知中附件1、2华工专用申请书和活页模板中的格式打印。
4.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经学院评审并排序),相关信息须与申请书信息一致,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 其他事项:
电子版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月14日上午12点前;
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通过所在学院报送至社科处,未经学院审查和上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请各课题申请人和有关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鹏飞 蓝满榆 22236500 22236009
邮箱:scuta21@scut.edu.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原2号楼)中座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