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关于违约的有关规定及《2025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相关要求,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6日开始受理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违约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受理时间:2025年3月6日——6月18日(逢9、19、29日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受理时间:2025年3月10日——6月20日(逢10、20、30日,如遇周末则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二、违约程序:
1. 毕业生本人在此期间向学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书提交到19号楼305办公室辅导员夏玲玲、卢旺老师处。
申请书要求:
(1)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的红色信纸;
(2)申请书必须手写,内容不少于1.5页信纸;
(3)申请书必须包含原签约单位、新签约单位、申请违约的理由(逐条列明),内容详尽,态度诚恳;
(4)申请书末尾须注明本人的姓名、班级、专业、学号、联系电话。
2. 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逢10、20、30日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后会将通过的名单分批在“就业在线”网站“公告栏”发布。
4. 通过审批的学生在“就业在线”网站下载区下载《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违约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5. 毕业生完成审批表信息填写及新旧双方用人单位盖章后(审批表上双方用人单位盖章必须与本人书面申请书上已签约单位及新单位名称一致,所用公章也必须与电子协议书上双方单位使用的公章一致),提交到19号楼305辅导员处,5个工作日内学生可在电子协议小程序系统中获取新就业协议书。(特别提醒:新协议书签约单位必须与违约申请中新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三、注意事项:
1. 通过违约审批的毕业生,自行与原签约单位履行违约责任;
2. 因境内升学、出国出境(深造)或无法如期毕业的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妥善处理与原签约单位的关系,如因未告知而产生的求职纠纷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特别提醒:
◆在校期间,每名毕业生至多可提出一次违约申请;
◆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同城同行业的违约事务(如华为—中兴、广东电信—广州移动);
请毕业生谨慎签约,谨遵契约精神!
五、对于求职过程中学生存在的失信行为,学校可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22年修订)》(华南工学(2022)32号)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违约事务办理规定详见《2025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第37页)
附:违约申请流程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