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

日期:2024-09-06

各班级:

 学校已启动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为做好我院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我院综合测评时间安排如下,以下通知务必传达至本班全体同学,要求各位同学评优期间自行浏览学院官网,获取相关通知及信息。


时间

事项

9月3日-9月4日

1.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技术人员将学生成绩导入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2.全体学生需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检查个人信息,如需修改请及时更正。修改个人信息时注意以下几点:①已入党学生的“政治面貌”在系统中是否已选填为“中共党员”;②学生家庭成员的信息是否已及时完善,包括学生父母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③银行卡号信息是否与统一支付平台一致。(学生基本信息不完整以及学生信息未经过学院审批者,无法参加综合测评。)

3.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完成信息审核工作(审核学生信息时请注意以下几点:①转专业、休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由原学院辅导员登录系统进行修改。休学超过半年将进入下一年综合测评,转专业学生参加2022-2023年度学习活动班级的综合测评;②来自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等省份或地区的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确认其“生源所在地”属性信息是否准确。),并向班主任和班级用户授权。

9月6日

1.各班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单数:7或9人,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对本班参评学生的评议。告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并在班级内公示名单2天(9月6-7日)。

2.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并公布评审工作小组的名单。

9月7日

1.学生进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个人成绩、学分、课程属性及绩点,同时进行自评

2.各班级用户对学业成绩单个审核或批量审核,不需要纳入算分的课程,就审核为不通过。

3.严禁学生个人和班级用户擅自修改学习成绩。如由于成绩导入出现差错,请向班级用户(班长)提出,并从教务系统打印成绩单,让教务员老师盖章后向辅导员提出修改申请,学生不得自行更改成绩。

4.全体学生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附件一)以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智育加分补充细则》(附件二)完成自评,填写加扣分。所有加分项目需填写项目、比赛全称、主办单位和排名位次,严格按照证书或证明材料填写。所有加扣分项目的起止时间是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9月7日-9月11日

1.班级评议小组依据附件一和加扣分证明材料对本班学生的综合测评进行班级评议(学业测评、操行评定、综合素养评定),在“班级评语”页面,填写综合测评表格的班级评语。班主任老师点击【评语管理】按钮,逐个填写班主任评语。

2.班级评议小组核查加分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后,在复印件上写“与原件相符”,并由学生本人及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签名。班级评议小组汇总本班加分材料,填写《智育加分分类汇总表》(附件三),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3、班级评议小组于9月10日前完成对班内同学的评议(除智育加分部分),于9月11日前完成智育加分部分。

9月15日-9月19日

1、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于9月15日前在系统审核完成学生学业测评、操行评定、综合素养评定扣分项,填写学院意见。

2、学院于9月15日向各班发放纸质版综合测评评议结果,各班级于9月16日-9月19日内至少公示3天,班级每位同学亲笔签名确认后交回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处。

9月下旬

1、学校预计于9月下旬下达各类奖学金推荐名额至学院。

2、学生本人提交纸质版《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至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处。

3、班级评议小组根据附件一将符合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同学的信息填入《“先进个人”班级呈报表》(附件五),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处。

10月上旬

1、学院对各类奖学金的推荐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学生本人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奖学金申请,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各班级用户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申请,学院根据“领跑者先进集体培育计划”组织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拟定先进班集体名单,并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模块报送先进班集体的名单。3、有意申报“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应充分准备申报材料(可参考往年通知),具体指导由年级辅导员负责。

10月中旬

学院组织班级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确定学校奖学金等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及推荐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并根据公示期的学生意见确定最终推荐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进行报送。

10月下旬

学院上交“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标兵”申报材料。申请“校园十佳班集体”的,需上交《校园十佳班集体申请登记表》、《华南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积分表》及详细的申报材料。学校将通过组织评审或答辩的形式确定最终名单,具体另行通知。

11月上旬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人员对各院(系)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名单,并在全校内进行公示。

11月中下旬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评选。

12月

学校发文公布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备注

1、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六《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详见附件七;

3、以上日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请以最新变更为准;

4、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评选工作未尽事宜,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通知为准。


 注:

 系统登录账号为学校的统一认证账号(一般是学号),如因密码错误不能登录,请参考http://web.scut.edu.cn/2018/0326/c15710a258940/page.htm找回密码,咨询电话:020-87110228。

 如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广州数园网络有限公司技术部何学威,联系电话:87113993,电子邮箱:nic@dcampus.com。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智育成绩加分计算补充细则.docx

附件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智育成绩加分分类汇总表.xlsx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先进个人及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2022-2023年度“先进个人”班级呈报表.docx

附件6.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指南.zip

附件7.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