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14

各二级单位:

当前,秋季学期过半,各种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增多,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各二级单位务必提高警惕,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病源微生物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务必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病源微生物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做到常抓不懈。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病源微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教育,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技能培训,并根据实验室和实验危险程度,实行必要的安全风险告知确认制度;涉及剧毒品、放射性同位素、特种设备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人员,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三、从严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各二级单位要在1115日前对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病源微生物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病原微生物安全、易燃、易制爆、有毒、高温高压等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确保全面、准确、实时掌握情况;进一步摸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数量、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等情况;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置实行全流程监管,做到关键环节无缝对接、数据统计精确有效、出现问题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闭环抓好问题整改,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力抓好病源微生物安全管控。要切实落实《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生物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领导机构,修改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上岗培训和教育考核,组织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学校将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切实防范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涉及高风险的实验项目,实验室和实验人员事先必须要有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并报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