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校《关于开展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https://www2.scut.edu.cn/aid/2023/0905/c9499a517597/page.htm)为做好我院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请拟申请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现将学院认定工作开展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时间节点 | 重要事项 |
9月7日(周四) | 根据班级认定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要求,成立班级认定工作小组,班级内无异议后,电子版提交至各辅导员处。 |
9月11日(周一) | 1.申请人向班级认定小组提交:认定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2.各班认定小组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4)第四章展开认定工作并填写申请表(附件2)“民主评议”部分。 |
9月12日(周二) | 1.各班提交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给各辅导员; 2.各班提交评议小组签名确认的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及申请人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到19号楼305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辅导员处。 特别注意:附件2与附件3的名单顺序应保持一致。 |
9月13日(周三) |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
9月14~9月20日 | 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 |
9月21日 | 学院认定工作组完成后续工作 |
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表开展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视为放弃。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年修订).docx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