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调整与寒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11-28

学校各单位:

当前,广州市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市内部分高校出现感染人员。根据教育部、广东省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为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和寒假放假时间。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寒假从2022年12月31日开始,寒假由原来的6周增至7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2月19日)。

教职工寒假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4日—2月19日。

二、本科教学安排

1.2022级本科生按原教学安排结课与考试,第17周(12月23日前)完成所有考试;军训推迟到与2023级同时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2020、2021级本科生结课和考试提前到第18周(12月30日前)完成。

3.其他年级本科生结课和考试时间提前到第16周(12月16日前)完成。

4.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统一由教务处调整后公布,非公共基础课考试由各院(系)按上述考试时间要求重新调整。考试调整后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务必通知到学生、主考和监考,并报送教务处。

5.各年级的实践教学按上述时间安排,酌情调整教学进度或采用线上教学模式。

三、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1.全日制研究生结课和考试提前到第17周(12月23日前)完成。

2.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结课不晚于第17周(12月23日前),考试推迟到下学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各院(系)根据调整后的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专业课课程教学及相关实践活动。任课老师可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申请补课。

4.公共课考试安排统一由研究生院调整后公布,专业课考试由各院(系)按上述考试时间要求重新调整。考试调整后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务必通知到学生、主考和监考,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生放假离校安排

1.坚持“错峰”原则,学生分批放假离校。

2.本科生考试结束后即离校,分年级分时段离校安排:2020、2021级本科生12月31日前离校,2022级本科生12月25日前离校,其他年级本科生12月16日前离校,其中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考试结束后离校。

3.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培养情况和课题要求确定离校时间,放假后如需留校,需与导师协商,向院(系)申请审批,留校研究生的导师应同时在校共同实验或指导科研。

4.离校学生非通知不返校,留校学生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部(处)

人事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