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01

各班级:

为做好2022学年各项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根据助学金相关要求及学校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现将我院2022年本科生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

助学金类别

2019

2020

2021

2022

国家助学金

一等名额

40

38

34

20

二等名额

21

29

20

20

三等名额

4

8

9

15

中集助学金

--

6

广州徽商联合会助学金

--

2

2

卓越助学金

6

6

6

6

华谊助学金

2

1

--

1.各类助学金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额等级须对应学校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认定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建议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认定为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三等,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二等、三等。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须使用华南理工大学信笺纸、黑色签字笔手写);学生自行查阅各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根据申请表要求正确填写内容。同时,申请人提交2022年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到各班级。

特别注意:助学金申请表一般不得涂改,要求手写的部分必须手写,有班级意见栏的须签署;申请表打印时去掉页眉页脚,并双面打印;所有助学金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钉上。

2.班级汇总:以班级为单位将助学金各类材料检查汇总;提交助学金申请汇总表打印版(附件3)。

3.材料提交:请各班于1010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交给各自辅导员。

4. 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5.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并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30

附件1:各项助学金评选要求.docx

附件2:各类奖学金申请表.zip

附件3:2022年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