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横向项目管理相关业务调整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10-10

各位老师、科研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部门业务实际情况,本部门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将横向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作出调整,实行非接触式交流办理业务,主要通过科研管理2019版(试运行)系统(以下简称“科研管理系统”)、邮件、电话等形式,结合线下投递开展业务办理。具体调整如下:

一、横向项目合同登记、审批、签订、立项及第一次入账

疫情期间暂时取消现场审批流程,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登记、审批、签订、立项及第一次入账,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及我省科技管理业务阳光政务平台中完成横向合同预登记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在科研管理系统中预登记时必须上传合同电子版,并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办工作人员后续沟通;

2、科研管理系统网上审核分为二级部门审核和成果办审核两个步骤,二级部门由其相关负责人(可授权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实施审批;

3、我办完成审核后,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将审定的合同纸质版投递至我办(2号楼1011房)指定位置并登记投递资料信息,投递时请注意以下几个信息:

130万以下合同不需要提供合同审批表,合同落款处由二级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

230万(含)-200万的合同不需要提供合同审批表,合同落款处留空;

3200万(含)以上合同须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合同审批表,合同落款处留空;

4、合同经我办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盖章,并通过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到我办办公室(2号楼1011房)指定地点自行领取,领取时须做好领取信息登记;

  5、请项目负责人上传合同扫描件(未上传扫描件无法办理项目立项及第一次入账),然后将纸质件送回成果办开发科(2号楼1011房);

6、横向项目立项及第一次入账业务全程实行非接触式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请注意:在立项及第一次入账之前需要完成三个事项:

签订完成的合同扫描件上传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签订完成的合同纸质件送回开发科(2号楼1011房)

 

1)项目负责人在核实第一笔款项到达学校账户后,可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入网上入账模块自主申请第一次入账及立项

2)我办在核实信息无误后,为其项目立项和并通过第一次入账申请;

3)我办通过后,财务处将对申请信息作出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其办理拨款入账;

7、建议项目负责人完成预登记后电话我办开发科,咨询相关事项。

 

二、外协合同审批与签订

请各位老师注意,该部分仅针对横向项目外协合同的审批与签订业务,纵向项目的外协合同审批与签订请咨询科技处,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在科研管理系统-外协合同模块中完成外协合同预登记,预登记时必须上传外协合同审批表、外协合同电子版、支出原合同扫描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关联交易报备表、学校合同审批表等),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办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1] 

2、我办完成外协合同的网上审核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将审定的合同纸质版及相关表格送至我办(2号楼1011房)指定位置,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外协合同须经过学院审核,随合同应有以下表格:外协合同审批表、关联交易报备表(如有)、学校合同审批表(如有)须由学院签字盖章;

  2)合同落款处须留空;

3、外协合同纸质版经我办工作人员审核无误且公示三天后方可盖章,盖章后通知项目负责人至我办(2号楼1011房)指定位置领取,领取时须登记领取信息;

4、建议项目负责人完成预登记后电话联系我办开发科,咨询相关事项。

 

三、其他协议审批与签订

1、请项目负责人电话联系我办,并发送协议草稿至我办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2、我办工作人员在完成审核后将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将审定的协议纸质版送至我办开发科(2号楼1011房);

3、协议纸质版经我办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盖章,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到我办办公室(2号楼1011房)领取。

 

四、横向项目非第一次入账办理

1、确定经费到账后,请老师直接电话联系我办服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入账,无需现场办理;

2、我办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经查到账信息无误后为其办理入账;

3、我办将于每周周二和周四上午将汇总统一报送立项和入账信息至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对此造成的入账不及时,请谅解。

 

五、其他盖章申请和材料领取

1、暂时取消现场审核,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学校主页-登录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成果办-横向项目管理其他业务路径,填写网上申请,申请时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上传需盖章的材料;

2、我办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将在三天内完成网上审核;

3、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申请条目中,下载打印网上审批表,持审批表至相关部门盖章或领取材料。

 

六、投标业务申请

1、暂时取消现场审核,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学校主页-登录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成果办-投标业务路径,填写网上申请,申请时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上传招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电子版;

2、我办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将在三天内完成网上审核,我办完成审核后相关信息将公示三天;

3、公示三天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申请条目中,下载打印网上审批表,持审批表至相关部门盖章或领取材料。

 

七、科技特派员审批

1、拟申请的老师须填写省部科技特派员审批表(成果办主页下载);

2、二级部门主管科研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将加盖二级部门公章的审批表扫描件通过邮件等形式发送至我办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4、由我办工作人员每两周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审批;

5、通过审批的申请,由我办工作人员通知其在我省科技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完成特派员申请及填写特派员派驻协议;

6、特派员协议签订环节请参照第3点执行。

 

八、其他事项

其它本通知未尽事项,主要采用电话和邮件通知并办理为主。若相关事项有调整,本部门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科研秘书群等渠道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2号楼1011  87110537 601-605

1号楼服务大厅19号窗口 87110622

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请老师注意尽量减少现场业务办理,多采取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远程沟通,如遇特殊情况须到现场与工作人员交流,请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与交流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交流时间。

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办理周期可能会稍长,请老师理解体谅,预留好充足的业务办理时间。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克时艰,战胜疫情。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