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日期:2013-05-21

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仪器设备的采购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厅〔2003〕6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纳入学校管理的仪器设备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中的仪器设备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32号)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家具及低值耐用品。

  第三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采购的归口管理。各单位(院、所、中心、部处,下同)应确定主管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仪器设备招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由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条  仪器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优先和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二)采购可行性论证与审批


  第六条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在可行性论证通过后才能进行购置,程序如下:

  1.申请购置单台贵重仪器设备的单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报告书》;申请批量购置和系统综合购置的单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大型综合购置项目可行性报告书》。


  2.组织可行性论证:购置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至4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或总价在人民币30万元至80万元之间的批量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专家签署意见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购置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或总价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的批量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学校有关人员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


  3. 购置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不需论证,可直接提交购置需求进行竞价或招标采购。


  4. 特殊仪器设备的论证:汽车采购应先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凡属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督类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仪器设备购置需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可行性论证报告审定:专家论证同意、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三)采购方式


  第七条  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通过后,必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需求,再统一交招标中心组织招标采购,具体按《华南理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工校〔2008〕27号)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使用“985工程”经费、“211工程”经费、教学业务费、设备费以及学校下拨的其它经费,所购仪器设备单价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5000元到10万元的,报送招标中心进行网上竞价,使用单位按竞价审批结果采购,其中“985工程”经费、“211工程”经费购置计划必须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招标中心根据该计划进行竞价,未有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单价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询价(询价单位不少于3家),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自行采购。

  第九条  非学校下拨经费中,横向科研经费所购仪器设备单价或批量总价人民币10万元以下,纵向科研经费、结算业务费、部门发展基金以及部门自筹经费等所购仪器设备单价或总价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询价(询价单位不少于3家),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自行采购。纵向科研经费、结算业务费、部门发展基金以及部门自筹经费等所购仪器设备单价或总价在人民币3万元到10万元的,报招标中心进行网上竞价,用户按竞价审批结果采购。

(四)合同签订与执行


  第十条   单价或批量总价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必须签订购置合同,学校授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代表学校负责仪器设备合同的审查、签订。所有购置合同必须加盖“华南理工大学购置合同专用章”。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应统一采用《华南理工大学购销合同》或《华南理工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协议》示范样本。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必须先由使用单位负责人代表用户方签字后,再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签订。

  第十三条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对于已签订的购置合同,如由于产品的停产或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需要由当事人提交双方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变更报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变更;如用户需要变更合同内的采购数量、配置,或合同价格需作调整的,需由责任方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报告,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变更。原则上合同变更金额不能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所有变更都需要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验收依据。

  第十四条  购置合同签订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监督合同的实施,保证供需双方按合同条款执行,使用单位负责办理付款、报账手续。

(五)进口免税


  第十五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负责审核并组织进口设备的进口许可证和免税的申报工作,使用单位协助办理免税批文及相关免税事务。

  第十六条  属境外采购并已办理科教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或移出学校。需要改变用途或移出学校时,必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待海关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  进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需出国考察或技术培训的,必须在购置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与外商洽谈出国考察或技术培训事项。

(六)验收与索赔


  第十八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细则”及“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流程”。验收实施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于仪器设备到货前准备好安装运行条件,仪器设备到货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开箱验收,索赔期(设备到港后的90天内)终止前20天全面完成验收工作(包括  包装外观、开箱清点、安装调试、试运行、逐项测试技术指标、签署验收报告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验收责任人(学院分管实验室与设备工作的院长)和学院申购责任人(根据特定设备由学院指定)承担。

  第二十条  凡是数量、质量或技术指标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准备相关索赔资料,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与供货商交涉,按合同条款进行索赔。用户不许私自向供应商索取赔偿,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采购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纪监、审计、财务部门和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反映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规定程序,对采购活动中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按学校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第二十三条  凡未经审核自行购置,或未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确认或委托的购置项目,不予加盖“华南理工大学购置合同专用章”,财务处不予付款和报账。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学校产生的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2001年11月6日公布的《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管理规定》及《华南理工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华南工资字〔2001〕第7号)同时废止。


仪器设备资产网上报增程序

     1、领单          2、填单            3、建帐                  4、编号


报帐人员到本单位领取“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增单 本单位设备员凭报增单上的信息输入计算机“仪器设备管理web系统信息输完后,把计算机给出的仪器编号写在报增单的右上角



   5、审查          6、报帐          7、数据下载                   8、装订


审查信息无误,设备员在报增单、发票盖上“已办固定资产章”凭已审查的报增单、发票到财务部门报帐 设备处从网上下载仪器设备资产数据,并将数据分为“教学科研数据库”、“行政数据库”、“低值数据库”设备员每个学期末(1月10日、7月6日)将报增单的第一联顺号装订成册交到设备处综合科检查及备案


  执行新的程序应注意几个问题。


  1、只要符合仪器设备资产报增条件的,就要填写“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符合仪器设备资产报增条件范围的有:


  (1)专用仪器设备的单台价值在≥1500元,并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要填“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


  (2)一般仪器设备的单台价值在≥1000元,并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要填“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


  (3)单台价值未达到以上两个规定的标准,即专用设备单台价值不够1500元,一般设备单台价值不够1000元,但是成批购置的仪器设备,就为固定资产。根据这个精神成批购置的数量定为50台件以上(即≥50台件),并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要填“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注意:只有这种情况输机时只输1条,在仪器名称写上n台,单价输总金额)


例:

领用单位号仪器编号仪器名称型号单价厂家经费科目科研号
0B06020524445X直流稳压电源(62个)DF1731SB2A37789.00宁波中第电子有限公司FD63020



  (4) 三种低值设备,要填“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


  ① 专用仪器设备的单台价值<1500元—200元;


  ② 一般仪器设备的单台价值<1000元—200元;


  ③ 单台价值不足200元以下的十六种仪器设备〔电风扇、电动工具(微型电钻、手电钻、电刨、电锯)、电子消毒柜、电子治疗仪、电话机、电热水器、电热蒸馏水器、万用电表、收音机、收录机、无线电话筒、电子英文字典(快译通)、稳压电源、照相机及配件、吸尘器、气体钢瓶〕。


  2、审核报增单的权限是各单位设备员,即由学校机关主管部门审核报增单的权限下放到学院机关设备员审核报增单。设备员要担负起审单的责任。凡是盖了章的报增单一定要输入计算机


  3、设备员凭报增单上的信息录入计算机,信息全部输完,立即“在报增单的右上角写上仪器编号”。因网上输机是采用自动编号号,输完机后一定要把仪器编号写在报增单上


  4、审查信息无误(即检查录入计算机的信息和报增单上的内容没有错误),设备员才能在报增单和发票上盖上“已报固定资 产”章。盖上这个章就要负起责任,以后出现什么问题,都要给予解释或更正。


  5、每个学期末(1月10日、7月6日)将本单位报增单的第一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交到设备处综合科检查、备案。如何装订见示范图:


  先在封面上分别写上两条“XXX学院仪器设备报增单、仪器编号:XXXXXXXX—XXXXXXXX”。然后再装订。



二、介绍如何审核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

  报增单上的项目都是必须要填的,审单时要一个信息一个信息的检查,看看有没有漏填。对确实没有的,如型号、规格、出厂号、附件这四样确实没有,可以不填。其他的不能找任何借口不填,因为这关系到今后信息的查询。

特别强调3点:

  1、经费卡号的填写,就是用什么经费买的设备,就填什么卡号。如:经费卡号“210—5225”买的笔记本电脑,就填“210—5225”。

  2、国别的填写,国别是指仪器设备具体的生产国家。


  3、供货单位的填写,供货单位是指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代理进口货物的公司除外)。


  检查报增单上的各项信息都填好了,设备员将单上信息输到仪器设备管理网上,输完后将仪器编号填写在报增单上的右上角,最后再审查一次报增单和输入计算机网上的内容有没有错,没有错,盖上“已报固定资产”章。这样审单的整个过程才是做完。


三、介绍如何在网上输入仪器设备资产报增单和查询等


(一)仪器设备网络管理系统的调出


  1、上校园Internet网—→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仪器设备录入—→设备员键入自己的“密码”,即可进入仪器设备管理网络系统。


  2、上校园Internet网—→输入IP地址:202.38.193.204:99 —→设备员键入自己的“密码”,即可进入仪器设备管理网络系统。


  (二)仪器设备的录入


  设备登记—→添加—→输入报增单各项信息—→保存。


  录入信息要注意四点:


  1、录入报增单之前要编号仪器设备分类号; 


  2、仪器设备编号不要输入,是计算机自动编写;


  3、经费科目的输入:


  (1)经费卡号填写的是阿拉伯数字(如:210—5225是指5225都是阿拉伯数字)学院单位的经费科目就输入“1”,机关单位的经费科目就输入“C”。


  (2)经费卡号填写的有英文字母(如:B11—D8053540是指D8053540中有英文字母D8),经费科目就输入“2”。 


  (3)经费卡号填写的有英文字母D6、D7(如:303—D65010是指D6),经费科目就输入“F”。D6、D7是代表“985”经费,即高水平大学经费。


  (4)经费卡号填写的有英文字母K6、K7(如:B15—K7050010是指K7),经费科目就输入“D”。K6、K7是代表“211”经费。


  (5)经费卡号填写的有英文字母W(如:F05—W2040030是指W),经费科目就输入“5”。 “W”是代表“贷款”经费。


  (6)经费卡号填写的自筹,经费科目就输入“4”


  经费科目码表:1 教育事业费   2 科研专款及基金   3 基建设备费


              4 自筹经费     5 贷款    6 捐赠   9 其他   


           A 研究生经费   B 配套费          C 行政经费 

           D 211经费     F 985经费


  经费科目有下划线是常用到的,录入时要注意选择。


  4、科研号的输入


  科研号输入其实是输经费卡号。


  例1、经费卡号:B11—D8053540  的前三位数“B11”是单位代码,不要输。只输后面的经费号“D8053540”


  例2、经费卡号:B21—52107001 前三位单位代码“B21”不要输,只输“52107001”经费号。


  为什么只填后面的经费代码,不填前三位的单位代码。主要原因是为了方便查询。


(三)仪器设备修改


  设备登记—→快速修改或定位修改—→选定要修改的数据进行修改—→保存


  仪器设备修改注意3点:


  1、当时修改可以直接在网上修改。过了一两天或一段时间修改的数据,要告诉我们(因我们从网上下载了数据);


  2、修改最好不要用删除数据,以免发生空号。如有数据删除,可用其他数据填上。


  3、最好不要用成批处理,容易发生不需要修改的数据也给修改了。


(四)仪器设备查询


  查询的方法有很多种,主要介绍公共查询中的其他条件组合查询。


  数据分析—→公共查询中的“按其他条件组合查询” —→ 第一步选数据项(将需要查询的字段选出来,即选择可显示的数据项) —→  第二步选择查询条件—→第三步排序—→第四步执行查询—→点击“打印查询结果(草稿型)—→将查询结果表复制、粘贴到Excel表上。


  仪器设备在查询时什么情况下用“并”查询,什么情况下用“或”查询。


  1、当查询时在满足一个条件的同时还要满足另一个条件就要用“并”来查询。


  例1、某单位有多少计算机,要用“并”查询(如:自动化学院有多少计算机)。


  例2、查询某单位某人保管了多少台设备,用“并”查询。


  例3、某单位1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多少台,也要用“并”查询。


  2、在查询时有多个条件,只要满足一个条件,就要用“或”来查询。


  例如:自动化学院和电子信息学院一共有多少台设备,就要用“或”来查询。


(五)仪器设备分类号查询


  设备登记—→字典库中的分类代码—→点击设备名称—→点击类似—→输入设备名称(例如:密度计、冷冻离心机)—→点击查询


(六)全校仪器设备的查询


  1、上校园Internet网—→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仪器设备录入—→设备处—→sbch—→数据分析—→综合查询


  2、上校园Internet网—→输入IP地址:202.38.193.204:99 —→设备处—→sbch—→数据分析—→综合查询


  查询时注意的问题是,输入“关键”词或“关键”字。


四、附件报增和申请不办仪器设备资产报增的,北校区的到设备处综合科办理,南校区的到南校区后勤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