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日期:2013-05-2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资产与实验室(中心)管理方案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中心)管理指导委员会


  小组成员:主管副院长,学院实验室专职副主任,各所(中心)主管所长,相关学科负责人、首席教授、学院设备员


  主要职责:1 对实验室(中心)建设、管理提出改革建议及具体措施;


  2对实验室(中心)的工作进行评议(教学、科研等方面);


  3 制定实验室(中心)的教学实验计划、科研服务制度;


  4 对实验室(中心)人员的聘任考核进行评定。


  5 对试验室(中心)新曾设备进行预先审批。


  (二)、学院各实验室(中心)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


  主 管 副 院 长 :    主持全面工作,向学校相关部门及学院院长负责。


  研究所(中心)所长(主任): 协助主管副院长开展工作,对主管副院长负责,对实验室工作定期检查,组织实验室(中心)人员及相关教师、研究生的培训及提高工作。


  各实验室(中心)主任: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开展实验室(中心)的各项工作,对主管副院长、学院实验室专职副主任负责。主要工作(其余见岗位职责)


  1 负责本实验室(中心)的考勤工作、每月的考勤统计;


  2 负责安排本实验室(中心)有关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等工作;


  3 发挥实验室(中心)副主任的作用,调动实验室人员的积极性完成实验(实习)等工作;


  4 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每学期在网上公布大仪的使用计划;


  5 负责每学年的总结工作;


  6 可参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实验室(中心)的规章制度。


  各实验室(中心)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中心)主任开展工作,对实验室(中心)主任负责。


  各实验室(中心)人员 :主要工作(其余见岗位职责)


  1 服从工作安排;


  2 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3 对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工作;


  4 消防安全及卫生工作。


  (三)、学院每年对各实验室(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完成教学、科研实验工作好的实验室(中心)给予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支持,对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视其情况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包括扣发、停发兴华人才岗位津贴等)。


  (四)、为加强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工作,制定实验室(中心)的规章制度。




实验室(中心)工作制度




  1. 实验室(中心)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凡在我院实验室(中心)从事教学、科研实验的师生员工,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严肃的科学态度进行工作和实验,自觉执行学校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所有实验课主讲教师在上第一次实验课时必须向学生宣讲《学院实验室(中心)安全卫生手则》、《学院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


  3.实验室(中心)实行专人负责制进行管理,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开放实验室必须要有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场指导,无论何人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使用必须遵守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管理使用办法》有关条文,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若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按照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 每个实验室(中心)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账、工具、量具及低值材料账,做到账账相符,物账相符。


  5. 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专管,建立技术档案;对调试,检修,使用情况等做出详细记载。


  6.在实验室(中心)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技工均应积极掌握修理技术,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修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仪器设备的拆卸、大修必须通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具体办法按照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条例》有关条文执行。


  7.在实验室(中心)从事实验的教师和的学生必须树立勤俭办学的思想,节约水电和实验原材料,爱惜仪器设备,每次实验做好记录。


  8. 加强实验室(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热、防冻、防爆、防腐蚀、防毒工作。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实验的教师均要关好水源、电源和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 实验室(中心)要文明整洁,秩序良好,不乱放杂物。不准在实验室(中心)进行一切文化娱乐活动,更不准在实验室烧菜做饭、带小孩及住宿。




实验室(中心)安全卫生守则




  1.凡在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自觉执行(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建立安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每个实验室均设安全员一名,实验室内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必须齐全,绝不可挪做它用。


  3.实验室(中心)内严禁饮食、吸烟。水、电等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离开实验室时,应仔细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均已关好。


  4.使用电器设备时,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凡是漏电的仪器不再使用,以免触电。


  5.定期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必须配备安全急救箱。实验室设备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对压力容器、各种易燃、易爆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和管理。


  6. 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7. 实验室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门窗、桌椅、柜、墙壁、地面无积尘、蛛网等。每次实验结束,应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实验室清洁。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液,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倒。


  8. 各实验室要配合学校保卫处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学院和学校备案.


实验室(中心)工作档案基本信息收集制度


  1. 实验室(中心)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工作运行状况的真实记录,它可以为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积累宝贵的资料和数据,所以每一个实验室必须做好工作档案记录。


  2. 实验室(中心)人员考核记录是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学校规定,除实验课教师外,实验室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天上班签到后,从事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每天下班做好安全检查后,在考核表中签名离开实验室(中心)。


  3. 实验室(中心)人员因进修、培训、调动、病(事)假、离职等发生人事变动时,在交接工作中,要做好交接记录,不能影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持实验室工作的连续性。


  4. 实验室(中心)工作记录是实验室人员辛勤工作的真实反映,是实验室工作经验的积累,是搞好实验室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每一个实验室都必须有详细的实验室工作记录,每一位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必须做好自己的岗位日志记录。


  5. 实验设备运行记录也是实验室工作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尤其是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 要全部收集仪器设备的随机说明书和有关资料,仪器设备验收、调试记录,仪器运行记录,通过这些资料了解仪器的使用状况和效益。


  6. 除了大型仪器设备外,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收集所有800 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设备的有关资料,包括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等。


  7. 随着实验室(中心)建设和发展的不断深入,实验室要开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和计算机管理,以便积累更多的资料和管理经验。


  8. 实验室(中心)的基本信息要注意收集实验室工作人员创造性劳动所取得的实验研究成果和在日常工作中的奖惩情况。

  

  9. 注意收集同行实验室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信息,经常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实验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