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国际高水平合作研究开放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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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研究是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明确提出,提高基础研究国际化水平,分类制定国别战略,建立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指出,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开展基础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科技创新平台,应深化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落实有关部署,提升实验室基础研究国际化水平,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基础研究国际合作平台的重要作用,实验室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领域加强与世界主要创新国家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合作,积极鼓励国外学者与实验室人员联合申报国际高水平合作研究开放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设立原则:支持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促进国家基础研究水平提高与高质量科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与作用,实验室拟设立国际合作研究开放课题专项基金,择优支持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与世界主要创新国家研究机构和大学开展以科研项目为平台的研究型合作。

2、课题申报方式: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协助国外学者填报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每项国际合作研究开放课题拟资助研究经费人民币20万元(美金3万元左右)。

3、课题立项管理:实验室将以开放课题立项形式立项及管理。

4、课题结题要求:课题研究应在基础或应用基础领域取得原创性成果或阶段性突破,在国际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并承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专项等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

5、申报截止日期:930日。

开展国际研究合作应体现以我为主、突出前瞻性与重要性。请有国外合作研究意向的固定研究人员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也欢迎世界主要创新国家研究机构和大学积极主动与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合作。

国际合作研究开放课题申请书(中文).doc国际研究合作开放课题申请书(英文).docx


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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