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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4-18 浏览次数: 157 |
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2〕15号)、《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细则》(华南工外〔2021〕5号)和《华南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方案》,现将2022/2023学年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2 年 9 月之后将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 2022 年 7 月毕业拟申请延期(博士生延期、占计划延期)的学生,以及 2021 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均须参评。因疫情等原因处于休学状态且联络不畅的学生可不参评。 二、评审标准 年度评审主要根据学生在2021/2022学年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原则上总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评审流程 1.4月中旬,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审说明会,开始年度评审工作。 2.参评学生通过 CSC号登陆信息系统,提交自评信息。 3.考评人登录系统,为学生打分并填写考评人意见。 4.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自评、考评人评价结果,讨论决定评审意见后在系统提交,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5月24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将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决定,通知奖学金生本人。
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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