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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回国国际机票申请办法 |
发布时间: 2014-04-02 浏览次数: 416 |
根据中国政府与部分国家政府达成的双边协议或谅解,中方向部分发展中国家来华留学的奖学金生提供学成回国国际机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于每年发给院校的新生分配名单的国际机票栏中明确注明是(往返或回国)否(自理)为学生提供回国机票,有关申请办法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以确保学生按期归国和避免机票的无故延期或过期失效等现象的发生,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各校上报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回国国际机票申请单》(见附件)为学生订购回国机票。 二、申请国际机票的规定和要求: 三、留学基金委将于每年的业务工作会上公布当年的《提供回国国际机票学生名单》,请各校认真核对名单,并向学生说明申请机票的规定和要求。请各校将审核并由学校留学生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回国机票申请单》传真报回,留学基金委据此为学生订购回国国际机票,并通过学生所在学校或学生派遣国驻华大使馆将电子客票行程单转交学生本人。在此之前毕业学生的回国机票申请,各校可随时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办理。 四、对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或申请“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但尚未获准的学生,暂不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回国国际机票申请单》。凡被批准延长奖学金期限或获得“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者,国际机票顺延至完成学业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