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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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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为扎实推进全校各级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校团委近期工作部署,现将2022-2023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

具体工作请按照1125日发布的《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http://www2.scut.edu.cn/youth/2022/1125/c25651a487776/page.htm执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开展,注意做好网络安全防护。

要求:1224前完成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22级团支部不参与)

工作步骤团支部对标自评。对标定级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支部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40%分数由团支部结合实际自评。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见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要求:1224前完成


【提醒】评价结果运用

1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校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十佳团支书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及其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二级团委(团总支)向上级党委和校团委通报有关情况。

 

三、团支部书记述职

(一)述职对象

    团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围绕2022年度工作中关于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团组织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情况。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青年大学习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组织化学习开展情况等

2. 团支部的基层建设情况,包括年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等情况。

3. 团支部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成长成才需求工作能效发挥的情况。

4. 团支部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跟青年团员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动团员青年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 团支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撰写述职报告。根据考核内容,围绕本级组织2022年度在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阐述,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模板见附件2。请团支书20221216日(星期)前提交述职报告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件),发送至邮箱3385056614@qq.com


附件1: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对应星级和评价标准.pdf

附件2:XX团支部XX同志述职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