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扎实推进全校各级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校团委近期工作部署,现将2022-2023年岁末年初团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
具体工作请按照11月25日发布的《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http://www2.scut.edu.cn/youth/2022/1125/c25651a487776/page.htm执行。
专题组织生活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开展,注意做好网络安全防护。
要求:12月24日前完成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22级团支部不参与)
工作步骤:团支部对标自评。“对标定级”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支部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40%分数由团支部结合实际自评。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见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要求:12月24日前完成
【提醒】评价结果运用
1、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校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十佳团支书”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及其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二级团委(团总支)将向上级党委和校团委通报有关情况。
三、团支部书记述职
(一)述职对象
各团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围绕2022年度工作中关于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团组织思想政治引领落实情况。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青年大学习”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组织化学习开展情况等。
2. 团支部的基层建设情况,包括年度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开展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等情况。
3. 团支部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成长成才需求工作中能效发挥的情况。
4. 团支部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跟青年团员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动团员青年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 团支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撰写述职报告。根据考核内容,围绕本级组织2022年度在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阐述,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考模板见附件2。请团支书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提交述职报告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件),发送至邮箱:33850566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