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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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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首先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作为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在学院党委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告知你们:

    一、全部毕业生党员必须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二、留校工作或者留校继续学习(读硕士、博士、4+1等)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到学校原单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具体办法是:

    1. 留在本单位学习的: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的相应栏目,在备注栏中注明“就读本学院研究生”,6月6日前由辅导员汇总并核实信息,于6月7日前发电子版至学院组织人事秘书。

    2. 转到校内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学习的:

    (1)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的相应栏目,6月6日前 由辅导员汇总并核实信息,于6月7日前发电子版至学院组织人事秘书。

    (2) 组织人事秘书根据一览表中的信息统一开具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及回执联下发到毕业生党员(需签收),时间待定。

    (3) 毕业生党员将介绍信及回执联在有效期内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办理接收手续,并落实将回执联交回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人事秘书处。

    三、非留校的毕业生党员(含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在学院党委开具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一般由学院组织人事秘书统一办理后,毕业生党员到学院学生工作处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具体操作步骤:

1. 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中的相应栏目,6月6日前由辅导员汇总并核实信息,于6月7日前发电子版至学院组织人事秘书。

特别强调几项重要信息:

(1) 接收单位的全称:(即企事业单位全称等)。

(2) 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名称:(即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全称)。

(3) 转往省外的还需提供接收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全称(即介绍信抬头党组织全称),因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一般不能直接转到省外就业单位或就读学校,需经上级组织接收后在下转。

注意:这几项信息均由毕业生党员向接收单位咨询后填写,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将造成介绍信信息错误,从而影响关系转移。

2. 组织人事秘书根据一览表中的信息统一开具介绍信,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之后将介绍信及回执联下发到毕业生党员(需签收),时间待定。

3. 毕业生党员将介绍信及回执联在有效期内交到新单位党委(总支)办理接收手续,并落实将回执联寄回或发传真至外国语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及传真号码见介绍信)。

三、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学院党委联系(学院联系人:刘才刚 赵水东 陈芸;联系电话: 8711044787110623-813)。

最后,衷心地祝愿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学习进步,工作顺利!希望你们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增光,为党旗添彩!

 

 201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xls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