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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选拔国内交换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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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合适的交换生进行学习和交流,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的交换生项目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现制定我院国内交换生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1)根据对方学校要求,选拨对应年级在校的本科学生(大四以及有交换经历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报名)。

2)思想品德优良,无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主修专业符合对方学校接收专业的要求;承诺如期返校;能承担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40%以内。

 

二.选拔人数  

以学校当年公示的名额为准。

 

三.选拨程序

1、学生向所在专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附表1),根据选拨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根据智育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学院组织面试小组(专业教师不少于3人)进行面试,评估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情况,提出推荐意见(附表2)。

3、学院确定上报名单后,公示3天,如无异议,上报学校审批。

4、未尽事宜由学院交换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外国语学院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