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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安 简 讯
2007第3期(总第三十四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粤教保[2007]29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了一些关于传销方面的资料,以供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各学院领导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传销活动向学校渗透的危害性,认真搞好打击传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传销进入校园,防止学生受到危害。以下是关于非法传销方面的常识:
一、传销的五大骗术
伎俩一: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下线入会的费用
根据前不久查获的在东北及河北部分地区活动猖獗的“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件看,传销组织中等级严格,共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五个等级。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1名下线就可成为会员,按入门费的15%提取报酬;发展3~9人可成为培训员,按入门费的20%提成;发展10~64人的可成为推广员,发展65~391名的为代理员,按入门费的42%提成;发展392名以上的为代理商,可按其收取入门费的52%提取收入。
伎俩二: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
传销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这是因为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甚至家破人亡。
伎俩三:没有商品的“销售”
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伎俩四: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2006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成功破获了美国互联网基金的一个传销组织。其组织自称通过在全世界发行,融资建立一个覆盖世界各城市(包括街道、乡镇)的庞大商品配送体系。其具体做法是,通过他人介绍,使用介绍人的注册名称和密码,登陆网站认购174美元一股的基金,认购后即成为基金的销售会员,3年内可获得8190美元的回报;如果继续介绍他人加入,不断推销基金,还能不断得到报酬。在国内,加入互联网基金,需缴纳1680元人民币。加入者将钱款交给介绍人,由介绍人或其上线将钱款汇往美国。
伎俩五: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一些在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使他们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一些在校学生迷失于传销漩涡中难以自拔。
还有一些参加传销的学生对传销组织者宣称的“一夜暴富”理念产生兴趣,或被传销头目提出的“平等”“关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
二、传销活动过程的特征
从工商部门收缴的非法传销资料和“培训笔记”中,发现传销的“方法和技巧”,已被传销商演绎为所谓的“天龙八部”,个中伎俩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
第一部为“邀约”。条款里强调:不要为朋友打分数,不要判断朋友;将所有认识的朋友排列成队电话邀约,以二选一为佳;语气要肯定运用得当,不要让人看出破绽;保持神秘,切记言多必失;要采取低调姿态,此谓欲擒故纵。
第二部为“听会法则”。会前,先私下简介朋友,让上线了解新朋友之兴趣、年龄、家庭背景,方能有的放矢;会中,注意听讲师说明,并用余光观察朋友之反应;作笔记、点头、动作要夸张,如:大笑、鼓掌;会后,标榜上线将上线捧高,简单介绍朋友之姓氏表情要兴奋、愉悦,作有效之沟通;以轻松热忱的态度,帮朋友作决定。
第三部为“促成”。告诉朋友这是一个最完美的行业;拉朋友的手或轻拍朋友的肩膀,告诉他,我们一起来奋斗。
第四部为“打预防针”。1、告诉朋友,失败的人,往往是在很兴奋之余或是没信心时,会去问亲戚、问朋友,很容易遭受挫折;2、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假如要问就问成功者,不要问外行人,外行人不会给你任何帮助,只会破坏自己的市场,而后邀人,您将会碰壁;3、告诉朋友回去问时,如有三个人反对,那么睡觉时,您把被子盖起来偷笑三声,因为他们都是您的市场;4、预防针打完时,未见反应,立即吊点滴。
第五部为“跟进”。1、朋友无论参加与否,都要作有效之追踪;2、关心他的将来、前途、家庭状况,不要做庸人,就这样稀里糊涂过一生;3、有结要打开,加强传销制度之完善;4、讲些(或编造)成功者的故事给朋友听;5、如果朋友没有信心,告诉他我们一定帮您成功;6、只要您有心,无论披星戴月,上刀山下火海,我们一定陪您直冲到底。
“天龙八部”的六、七、八部,分别为沟通与解答、教育及训练和领导统筹,其内容多是如何让朋友死心塌地地跟你做传销。
三、传销新特点—网络传销
2006年5月12日下午4时左右,某记者以大二学生的身份在某大学荷花池校区见到了一位姓刘的学生,记者在表明来意后,这位同学从包里取出了几份材料,介绍起他们的“新智网”,并给记者留了他自己的会员号码,希望记者回去到网上看看。按照材料介绍,这家网站是“由新加坡成资公司创办的全方位在线学习资源中心,是全球首家完全多媒体互动式企业的电子学习平台。用户包括全球五百强公司、政府部门、大学以及所有发展中的企业……从一个普通人到一个高级管理人,新智网将会帮助他们实现梦想、获得成功,并且使他们成为所在的公司、组织和团队中有用的组成部分”。
当记者了解如何加入和收费时,刘同学给记者提供了一个注册的标准材料,里面有开户账号,每位一年只需要1550元,其中50元为手续费,1500元是一年的网络费用。记者表示太贵了,他马上说,该网站提供的是世界上最著名的销售大师、人际关系专家进行创业讲解,一年有一百多场,这个价格不算高。当记者表示对此很感兴趣,如果自己也想从事这项工作,如何具体操作时,这位刘同学很熟练地拿出纸和笔,给记者画出了一个“金字塔形”的销售网络。刘同学解释道,如果以他为中心,建立左区和右区,每介绍一个会员,可获得100元报酬,如果记者想做,也可以发展自己的会员,只要你发展了两个会员就可以获取200元钱,会员越多赚的钱也越多。即使你不做了,你下线的人每发展一个会员你也可以获得100元报酬。
四、大学生参与传销被骗案例
近年来,不少大学生因求职心切而轻易相信传销组织鼓吹的所谓家庭温暖、团队创业、先苦后甜等花言巧语,经受不住“几何倍增式”高额回报的虚假诱惑,在传销组织的培训、讲座、演讲等形式的“洗脑”活动中陷入泥沼不能自拔。由于身陷传销组织,一些大学生受到拘禁、虐待,被逼迫向家人、朋友、同学骗钱,有的学生甚至每日被传销分子用铁丝抽打。大学生之所以屡屡陷身传销,原因是深层次的:一是“发财就是成功”的观念扭曲了大学生的成功观和价值观;二是一些大学生的社会不适应症导致痴迷传销;三是法制观念的缺失。
以下发生的8宗传销案中,5宗是被同学骗:
(一)2006年2月16日,清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报:舒某,四川省成都市某理工大学在校学生,1月26日被在清城区活动的传销团伙实施抢劫、勒索、伤害。经查,舒某被大学同学邀到清远来找工作,一到清远便被拿走手机等物品,并被控制人身自由。传销分子常用铁丝抽打他,舒某只好多次给亲戚打电话要钱。2月15日,得到汇了钱就放人的“许诺”后,舒某的姐夫汇了3000元。但舒某并没有被放走,反而被逼迫每天至少打5个电话,骗人过来。
(二)2006年2月9日,佛山市打传办接报,秦皇岛某职业学院2005年机电系毕业生郭某被大学同学梁某以介绍工作为由,骗至顺德大良被传销组织软禁。佛山市打传办立即组织力量解救。郭某现已返回广州正常工作。
(三)2006年3月10日,广州花都区查处了中国药科大学0246班学生洪某在广州找工作时被高中同学王顺方骗入“北京恒源国际集团”传销案。花都区已抓获该案的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四)2006年3月17日,东莞莞城区打传办接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生王某被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到该市加入传销组织,被限制人身自由。执法人员在一出租屋内找到王某,同时查获其他传销人员13名。王某由执法人员护送返回广州。
(五)2006年3月30日,韶关市查处了来自山东、山西、湖南、河南等地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传销案。他们都是在互联网上被虚假招工信息骗到韶关,加入“中展科技有限公司”等传销组织,其中2人拥有学士学位,现场还搜查出三本本科和一本硕士毕业证书,年龄皆在23~26岁之间。
(六)2006年3月,肇庆市七星花园内有上百名大学生陷入传销集团,共查获传销人员46人,其中有毕业于安康师范学院的陈某、毕业于山东轻工学院的王某及毕业于合肥某大专的黄某等人。
(七)2006年4月4日,接东莞市联合管理学院举报,该校女教师刘某(井冈山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被大学同学唐某以介绍工作为由骗至广州从化被传销组织控制人身自由。广州市打传办立即采取解救行动,于4月7日成功解救。
(八)2006年7月27日,四川省籍男子段洲发向肇庆市打传办投诉,反映其女儿段某(重庆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被女同学熊莉以介绍到新南方集团公司肇庆分公司工作为名,骗到肇庆参加传销活动,后经市工商局调查,证实为虚假公司。7月28日下午,肇庆市端州区组织打传专业队共36人对举报地点进行搜查,一举捣毁了该处的传销窝点,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1人。
五、在校学生谨防被骗入传销组织
临近假期,我们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在假期期间更应谨防非法传销人员以“好工作”等为诱饵骗其落入传销陷阱。
近年来,传销“黑手”频频伸向在校大学生,单是重庆公安机关在渝北、合川等地破获的“欧丽曼”传销地下组织,就有来自河南、湖北、山西、河北等10多个省的2000多名大学生放弃学业,沉迷于传销。而在山东工商部门查处的非法传销案件中,也发现有在校学生卷入其中。
据心理专家分析,由于在校学生社会接触面不广,思想比较单纯,缺乏识别陷阱的能力,而很多人又具有积累社会经验的渴望,传销组织往往迎合他们的这种心理,大肆鼓吹“锻炼人”“轻易赚大钱”,再通过强大的心理攻势和严密的组织控制,慢慢将其“俘虏”,使其落入传销泥潭,最终沦为传销组织者的敛财工具。
据某地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非法传销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亲戚朋友关系相互拉拢介绍。对于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来说,伴随寒假和春节到来,与朋友聚会或走亲戚的机会增多,一些传销人员就利用这个机会大肆发展下线,而在校学生就成为他们下手的“羔羊”。
“好工作”的诱惑成为拉在校学生下水的第一“帮凶”。据分析,受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影响,面临毕业压力的大专院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等许诺,使他们很容易丧失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他们迷失于传销“漩涡”之中难以自拔。
另外,在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各类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人生观和择业观的教育引导,尤其在假期即将来临之际,让在校学生认识到非法传销的伪装与欺骗性,从而提高他们应对非法传销的“免疫力”,使其免受传销之毒侵害。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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