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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安 简 讯
2006第7期(总第二十八期)
今年以来,我校的汽车玻璃窗被砸、车内物品被盗的案件比较突出。例如:7月29日下午5时35分许,某车主报称其于下午2时30分将一辆粤P088**牌小车停放在12号楼前,5时30分发现该车玻璃窗被打烂,盗走一个公文包(内有现金二万多元及各种证件等物);8月31日下午3时30分许,某车主报称,停放在中山像广场的一辆粤ANH6**牌小车的玻璃窗被打烂,盗走一个提包,内有一台手提电脑及几本银行存折等物。据统计,这类案件发生共21宗(其中破案1宗)。在这些案件中,据车主报称车内财物被盗共有人民币约4.5万元、港币约1万元、手提电脑3台、各类证件、银行卡、衣物等物品一批,财物的被盗以及车辆玻璃窗的被砸,车主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治安。
分析车内财物被盗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校内停放车辆多而分散,保安人员看管困难,犯罪分子行窃容易得手;另一方面就是车主防范意识薄弱,将财物留在车内,易被犯罪分子发现并盗取。保卫处针对这类案件,与公安机关干警一块分析案情、研究对策,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认识到在打防的基础上,只有不断提高车主的防范意识,才能有效降低这类案件的发生。因此,已印发了5000份宣传单张向车主派发,以提醒车主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但从这类案件发生的情况来看,还要进一步宣传,特别是对临时来校的车主,因此又在车辆停放比较集中、易发案的地方树立关于防盗方面的警示牌,以引起车主的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这里,学校保卫处再次提醒各位车主:
一、停泊车时,检查是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做好做足车辆防盗措施;
二、停泊车时,不要将行驶证、进出校门的IC卡留在车上,做到车与行车证、车与IC卡分离;
三、停泊车时,不要将手提包、钱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车上,以防汽车玻璃被砸烂,车内的物品被盗。特别要注意,即使手提包、手袋内没有钱、物等,也不要将其留在车内,避免诱使案犯打破车窗盗取提包、手袋,而造成车辆受损。
保卫处
二〇〇六年
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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