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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北区大院南门周边校园道路,是北区大院广大教工、学生出行的主要干道,该路段机动车流量大、行人多,为避免交通事故,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华南工保[2000]
3号)第四条规定。学校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校本部北区大院南门周边校园道路(含广场)实施全天候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北区大院南门周边校园道路(含广场),即从大院南门东至面包房,南至门卫值班亭,西至北区六、七栋教工宿舍路口及从门卫值班室广场进入继续学院路口,北至人行道起点,全天24小时禁止停放机动车辆及校内交通车停靠上下客。
二、居住在北区大院的教工及外来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长江北路(人行道起点以北)两侧的道路上及其它指定的泊车点停放。
三、校内交通车应严格按照指定的地方停车上下客,候车人应有秩序地排队等候,不得在北区大院南门广场内停车上落客,影响其它机动车辆及行人通行。其他车辆禁止停放在校内交通车指定停车点。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及车主,学校将作如下处理:
1.对第一次乱停放的机动车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违章车辆进行拍照后,发书面警告书;
2.对第二次乱停放的机动车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违章车辆取证后,给予全校通报;
3.对多次乱停放的机动车辆,将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希望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保
卫 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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