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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校内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保卫处工作人员检查违章车辆
电动自行车被列入违章车辆
近期,保卫处结合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交通热点问题,对校内交通进行专项整治。
6月1日,保卫处消防交通科会同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对校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分别在南秀村市场、北门、东门设点检查,共出动警力12人次,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2辆。对于外单位人员的5辆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公安部门予以清缴。对本校教职工的电动自行车,执勤民警对使用者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希望教职工能够遵守政府及学校的规定,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对继续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公安部门将强制拆除电动车的电池,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将给予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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