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保卫办
 
 
 

关于广州大学城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意见

(二零零四年六月)

兴建广州大学城,是落实教育强省的重大举措。办好大学城,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对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州大学城的建设,不仅为进驻的高校拓展发展空间,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机遇和平台,而且为高校的内部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进驻大学城的高校多,规模大,学生高度密集地住在同一社区,校区(高校)开放的程度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程度更高,各高校之间学生交往形式多样化,信息传递快捷,校园没有围墙,周边治安影响校园等等,这给大学城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教育改革发展,关爱师生生命财产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广州大学城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断研究分析校区的安全情况,做出部署,有规划,有措施,有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一方平安”,维护大学城的稳定。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出现不稳定的苗头能及时得到处理,控制校园内学生起哄,罢课,罢

食,集会,示威游行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持大学城的稳定。

2.“法轮功”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非法活动能及时处置,境内外敌对势力、境外宗教组织针对高校的各种渗透活动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控制,校园网有害信息及时得到处理,师生思想稳定。

3.治安秩序良好,校园没有发生重大的恶性事件,偷盗现象得到控制,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护,有安全感,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发展正常。

4.校园没有恶性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持有良好的消防,交通环境;

师生安全意识高,自护自救能力强,非正常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五以下。

5.建立周边治安管理防控的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育人环境得到不断的优化。

二、制定安全保卫措施

广州大学城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1.抓好政治稳定。结合国内外重大事件和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定期分析研究师生的思想状况,注意把握动态的发展,做好预测,提出对策。各校区应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及时抓住思想的苗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大学城的稳定。

2.预防“法轮功”痴迷人员、“有害气功”有关人员串联,防止他们搞非法散发宣传品活动;做好校园网有害信息的监控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堵住外来网站的反动、有害信息进入校园网络,对校园网站出现的不良信息,要及时查处,消除影响,稳定师生的思想。

3.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各校区应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消防、交通安全措施。建立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制度,长抓不懈,将安全稳定的措施落到实处。

4.建立技术防范监控系统。各校区的重点部位,人群集中聚集场所都应有监控点,实行人防、技防、物防三结合的防控体系,增强安全系数,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隐患的能力,把治安案件控制在最低限度。

5.加强执勤工作制度。技术防范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的监控管理。巡警,交警要加强对大学城的巡逻和交通安全管理;各校区保卫组织的校卫队认真做好校区的值班巡逻工作,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各校区的师生应有本校出入的标志,便于各校区的安全管理。

6.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各校区都应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宣传倡导文明礼貌新风尚,提高师生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减少违法违纪现象。

三、落实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广州大学城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的指导下,学校党政负责,各有关高校和属地公安机构互相支持、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共同维护大学城的安全稳定。

1.建立广州大学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及10所高校为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分析大学城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处理大学城各校区保卫工作和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指导发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交通管理工作。

2.各校区应建立保卫办(校本部设在大学城的除外)。校区的保卫工作从本部延伸出来,按管理的规模,设置科(室)人员。各校区组建校为队,由校区保卫办直接领导、指挥和管理。校区内其他部门需要看护的,应由校区保卫办统一调配力量。校卫队要做到“五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招募、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调配使用),原则上不宜将校卫队列入“后勤社会化”范围或交物业公司承包管理,如确要采用社会化办法实施的,要将物业公司制定并经学校确认的安全保卫方案报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备案。

3.公安派出所要在各校区建立校区警务室,派出若干名专职民警进驻,指导协助发展治安防范工作,实现“警校联动”和“网络化”管理,促进各校区的稳定。各校区提供办公用房设置校区警务室。并积极推动警务室建设,发挥其在维护校园治安和政治稳定的积极作用。

四、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1.各校区要按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强保卫力量,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经费,完成保卫器材达标任务。把安全设备纳入学校总体建设规划,保证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各项设施建设的基本需要。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卫队伍(含校卫队)。各校区按在校师生员工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保卫干部,按校区需要配备校卫队员。不断加强对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保卫队伍的快速反应和职业道德水平;关心保卫人员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做好保卫工作。校卫队员的工资收入稍高于本单位的其他临时工。

3.各校区把安全保卫工作要纳入各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考评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高校党政领导应认真履行校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责。对治安稳定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治安稳定工作不落实,做成重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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