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

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优势作用支持港澳 青年来穗发展行动计划

2020-08-03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为港澳青年发展

提供了广阔舞台和空间。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与香港、澳门人缘相亲、地缘相近、文缘相承、商缘相通,必须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勇担使命、主动作为,为港澳青年来穗发展提供优质环境、便利服务和有力保障。广州将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与“广州所能”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坚持聚焦优势、突出特色,坚持深化合作、共建共享,着力在交流交往、学习研修、实习就业、创新创业、便利生活、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实施积极行动,支持港澳青年来穗施展才华、追梦圆梦,促进港澳青年更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发展,力争到2022 年把广州率先建成内地一流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地。

一、实施“乐游广州”计划,深化穗港澳青年交流交往

1. 擦亮特色交流品牌。

支持发起“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职业发展5A 行动”,定期举办主题论坛、联谊交友、参访考察等活动,加强对港澳青年在大湾区职业发展的支持。每年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周,开展青年人才广州交流会、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榜样评选以及科技展、文化展、音乐会、体育赛等系列活动。办好“穗港澳青少年文化交流季”活动,每年组织1000 名港澳青年来穗开展中华文化、岭南文化主题交流,组织专家学者赴港澳地区举办50 场岭南历史文化系列讲座,增进港澳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了解。组织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参与粤港、粤澳姊妹学校缔结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0名师生赴港澳地区交流,争取3 年穗港澳缔结姊妹学校达300 对。

2. 打造青年旅游文化精品。

加强与港澳影视音乐制作、动漫设计、文化演艺、电子竞技等方面的合作,建设一批港澳青年旅游文创基地。推动广州地区的艺术院团、演艺学校与港澳交流,合作培养青年艺术人才。积极支持香港中学生“大湾区闪游计划”,打造一批“一日游”精品线路。活化广州历史文物古迹,打造广府文化遗产游径系统。

3. 拓展交流领域和规模。

支持港澳特区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团体组织青年到广州考察交流,在经贸、文化、教育、旅游、科技、新媒体、志愿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加大交流交往力度,争取3 年港澳青年来访达10 万人次。

二、实施“乐学广州”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学习研修

1. 擦亮特色交流品牌。

加快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筹建,给予硬件建设、办学经费等各方面保障,争取尽快对外正式招生。推进与港澳高校科技协同创新和人才培养合作项目,设立研究院及科研技术转化平台。发挥广州高等教育资源密集优势,争取国家支持率先开展与港澳高校大专(副学位)学历互认试点。

5. 加强职业教育合作。

每年联合举办穗港澳青年技能竞赛活动,面向港澳青年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探索市属职业院校引进港澳职业技能培训和课程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人才交流。高水平建设广州教育城,加强穗港澳各类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园区。

6. 鼓励来穗学习。

设立公益助学金,专项奖励在广州地区高校就读的优秀港澳学生,并资助港澳青少年来穗开展学习研习等活动。在广州就读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学生,与内地学生同等享受交通、旅游门票等优惠政策。

三、实施“乐业广州”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实习就业

7. 支持港澳大学生来穗实习。

开展“百企千人”港澳学生暑期实习计划,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和金融、法律、会计、文化创意等产业及政府相关机构为主要领域,每年遴选200 家单位,提供不少于2000 个实习岗位,招募港澳大学生进行为期2 个月的实习。开展“优职英才”港澳学生长期实习计划,每年遴选20 家知名企业,提供100 个优质岗位,招募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对在广州实习期间的食宿、交通、保险等给予资助。

8. 支持港澳青年来穗就业。

开展“羊城邀约”港澳青年就业招聘计划,每年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外资企业筛选不少于3000 个工作岗位,组织赴港澳地区参加青年就业博览会等招聘活动,到广州地区高校招聘港澳籍大学生。完善取消港澳居民来穗就业许可制度配套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请各类国家职业资格,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穗便利执业,在穗就业的港澳青年同等享受各类就业补贴。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人才工作。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广州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

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实施“乐创广州”计划,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

9. 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

以中新广州知识城、天河中央商务区、琶洲互联网集聚区、广州大学城、广州南站商务区、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增城“侨梦苑”等为重点,3 年建设10 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市级示范基地,每年给予100 万元运营资助,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基地。为入驻基地的港澳青年初创企业提供免费注册地址、办公场地费用“半年全免、一年减半”优惠以及配套服务。支持南沙区率先建设国际化的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大力推进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建设,提供接轨港澳的居住模式、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

10. 举办高水平创新创业活动。

积极发挥创业大赛引导作用,提升“青创杯”“赢在广州”“创客中国”赛事水平,策划举办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创新成果广州交流会,开展论坛交流、项目对接、人才引进等活动,对参赛获奖的港澳青年初创项目,落户广州的给予最高20 万元奖励和补贴。

11. 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

每年择优扶持一批港澳青年创新人才,对其项目提供10 至50 万元资助及配套支持。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的创业项目,按照特区政府资助标准给予配套资助。发挥政府性基金引导作用,设立总规模10 亿元覆盖创业各阶段的港澳青年创业基金,重点投资各类优质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对港澳青年创业项目,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五、实施“乐居广州”计划,强化住房教育医疗保障

12. 完善港澳青年生活便利措施。

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领广州人才绿卡,享受购房、购车、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市民待遇。

市、区筹建1000 套港澳人才公寓,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申请租住,并为未享受任何住房政策的

港澳青年发放租金补贴;对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房。完善港澳

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本地学生待遇;支持港澳教育机构兴

办港澳子弟学校,提供与港澳标准接轨的教育及寄宿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学校开设港澳

学生特色班,并在师资、课程、评估、招生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穗设置医

疗机构,提供港澳医师在穗执业注册便利,探索在医疗机构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建立穗港澳紧急

医疗救援联动机制,为在穗港澳居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六、搭建高效便利服务平台,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13. 改进政府政务服务。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创新“互联网+ 政务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在各级政府网站开设专栏,

统一发布支持港澳青年发展有关政策;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港澳服务窗口,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各级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策发布及跟踪服务;提升12345 市长热线、12355 青少年热线服务港澳青

年的专业能力。

14.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成立广州市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实行政府支持、社会化运作,聘请由港澳籍人士担任的咨询顾问和联络官,建设“一网(青创中心网)一站(青年工作站)一号(微信公众号)”,支持港澳青年社团在广州设立代表处,为港澳青年创业就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发起设立港澳青年发展红棉公益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支持交流实习、学习研修、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公益活动。支持大湾区青年家园建设,整合社会专业力量,提供法律咨询、社会融入、公益志愿等服务。

七、保障措施

15. 成立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创新创业专项小组,每年编制工

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市财政每年统筹各相关单位安排1 亿元资金,通过补贴资助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地建设、交流活动、学习就业、创新创业以及住房、教育、医疗保障等。密切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驻港、驻澳中联办合作联系,建立双边定期协商机制,做好支持青年发展工作衔接。用好广州立体宣传平台和港澳有关渠道,广泛精准宣传推介行动计划有关政策和进展情况。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本计划所称港澳青年,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特区15 岁至44 岁居民。政策覆盖人群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人群。港澳青年在享受本政策的同时不影响其申请享受国家、省、市、区其他政策。在广州发展的台湾青年,纳入本政策覆盖范围,享受同等待遇。本政策与广州市出台的其他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