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改制总体规划
日期:2012年07月30日

第一节 改革改制主要方向及目标


1.通过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关系,理顺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完善校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学校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校办企业经营风险。


2.建立以资本为纽带、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校办企业成为承担有限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市场主体,并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在创办高科技企业中的投入和撤出机制,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渠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使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与校办企业经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促进教学、科研和校办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 改革改制总体思路


学校依法组建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以下统称:资产公司),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目前校办企业的资产(包括股权)全部依法无偿划转到资产公司。资产公司代表学校持有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负责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学校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就是要建立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为代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通过改制实现高校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各类人才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高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运营质量。


第三节 改革改制工作原则


一、总体规划


高校企业规范管理体制工作应在正式运作前进行严格地调查论证、整体规划,尽可能全面考虑所有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工作复杂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二、统筹安排


对于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如调研结论、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应尽可能地充分利用,以减少工作量、中介环节和改制费用,对于各环节的工作要统筹安排、交叉进行,确保改制工作的进度。


三、规范运作


在制订方案及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国家对于校办企业改革改制的相关法律政策,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灵活地运用政策空间,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管理形式,为今后进一步增资、扩股、上市等经济行为创造条件。


1.对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规范,要在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其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教学和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兼顾校办企业正当、合理的利益要求。


2.对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规范,既要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又要构建学校规避企业运营风险、实现资本良性循环的机制。在依照法律、法规对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规范的同时,进一步促进校办企业健康发展。


3.对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规范,既要有明确规范目标,叉要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步骤,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稳步推进。


4.高校企业改制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的精神,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股权设置、人员安置等方面,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兼顾学校、企业、职工的利益。


5.高校企业改制,可采取增量重组、存量盘活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各种方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改革改制工作总体流程


校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全资企业净资产先划入组建的资产公司后再进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流程 (见图1)。

校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总体流程(一)


2.组建资产公司和全资企业改制同时进行的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流程 (见图2)。

校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总体流程(一)


注:学校一、二级全资企业改革改制与资产公司组建的操作程序和要求基本相同,具体操作可参照以下章节中相关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