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指南
(主管科室:综合科 电话:87110629 地址:2号楼北座324室)
一、主要的科学技术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奖
(1)类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
2、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原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1)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含推广类)、专利奖;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
(1)类别: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4、广州市科学技术奖
(1)类别:突出贡献类、科学进步类;
(2)推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12月份。
二、推荐科学技术奖的一般程序
1、查阅科技处主页或相关政府网页上关于推荐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根据拟推荐项目的情况,选择推荐科学技术奖的类别。
3、根据选择的推荐奖项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1)自然科学奖:十篇代表性论著复印件(已发表一年以上);十篇主要引文复印件;论文收录情况及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证明原件;科学评价证明的原件(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学校学术委员会评价证明)。
(2)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发明权利要求书或技术发明查新报告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原件(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推广应用证明原件(包括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技术研究报告或研制工作总结。
(3)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原件(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推广应用证明原件(包括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技术研究报告或研制工作总结。
4、未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下载成果登记软件,填写相关内容,并将导出数据交至科技处综合科,由学校统一办理。
5、推荐材料(推荐书及附件)需提前交至科技处综合科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合格后按要求印刷、装订成册(至少含一套原件),由学校统一汇总上报。
资助教师出境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专项经费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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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校教师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扩大我校的国际学术影响,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学校设立专项经费资助我校教师和科技人员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一、申请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经费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会议应是本学科较高层次的国际会议,或定期举行的著名区域性国际会议;
2、会上发表的论文一贯被SCIE、EI、ISTP、SSCI、A&HCI、ISSHP等索引所收录;
3、被邀请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4、被会议接受的论文标明第一作者所在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
5、申请者具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规定的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外语水平以及其它出境条件。
二、所需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资助教师出境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科技处网页下载),填写并盖学院章;
2、国际会议的通知书,邀请函,参会论文;
3、以往会议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的证明。
三、申请时间
随时受理、集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