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 国家公职人员要防止利益冲突

2015.10.12

俄罗斯总统普京10月6日签署一项联邦法律,规定担任国家公职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利益冲突。

这里所说的利益冲突是指担任国家公职者在公职上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根据俄总统网站公布的文件,担任国家公职者必须通报导致或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情况,并采取措施防止或化解利益冲突。

这项法律扩大了应通报利益冲突的人员范围。此前的法律只适用于国家官员和市政官员,现在扩及担任俄联邦和联邦主体国家公职的所有人员。今后,各级议员、联邦委员会成员、最高法院审判部门负责人、总检察长、侦查委员会主席、安全会议秘书、审计署所有审计员及审计长、俄联邦中央选举委员会所有成员、中央银行行长等也必须通报利益冲突情况。

根据这项法律,担任国家公职并且是利益冲突相关方者,如果不采取措施防止或化解利益冲突,将被解除职务。

这项法律同时规定,担任国家公职者如果拥有有价证券,必须交由信托管理。

俄罗斯多个领域普遍存在利益冲突问题,成为腐败发生的重要根源。俄联邦委员会宪法和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席博科娃表示,这项法律意在加强与腐败作斗争。(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