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工作安排,2020年度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派出项目开始申报,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情况

该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含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入选本项目的博士后每人获省财政资助4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补助、购买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博士后与本单位或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自行协议承担,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

2020年度我校该项目计划资助指标为9人。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为拟进入我校流动站做博士后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三)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等机构,并获得正式、书面邀请信;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做博士后的单位等;在外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国(境)外拟接收单位应为世界排名前200 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四大排名为准)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四)专业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和急需紧缺产业领域。

(五)该项目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以及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项目等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附件1,简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学位办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证明;

3.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

4.《申报表》中填写、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按顺序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合订成册,一式7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同时填写《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发送到1045320923@qq.com;将纸质《汇总表》和装订好的申报材料在2020年8月6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二)单位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于2020年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交至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笃行楼南座607室),电子版发送到104532092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资助人员名单公示后报广东省人社厅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遴选把关,切实把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选派到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各学院要参照国家、广东省有关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规定,做好资助对象“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的工作,做到派出前有要求、派出后有跟踪和检查、派出后有考核。

3.申报人员应充分评估各方面因素,选择合适的派出目的地和机构。

4.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加强同境外导师和接收机构的联系,申报时即开始着手办理赴外签证;及时掌握有关动向,确保获资助后在2020年12月30日前离境赴外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放弃。

5.获资助人员离境前须在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报备,在国(境)外完成科研任务后及时返校,原则上不接受派出时间的延长申请。  

                                                                                                          人事处

                                       2020年7月2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