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团队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部处: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团队建设正式启动,《华南理工大学“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团队设岗与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已下发各单位。为更好地实施《办法》,做好第三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团队的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30日召开全校动员会;

2.108日—1018日,各单位成立聘任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并进行全面动员;

3.1019日—115日,各单位组织实验室人员申报岗位、填写申请表,组织专家评议、审核,拟定各级岗位候选人;

    4116日-1120日,“兴华人才工程”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一、二、三级岗位人选,各单位确定其它各级岗位;

    51121日—1126日,学校与一、二、三级岗位的人员签定合约,各单位与其它各级岗位的人员签定合约。

二、聘期、考核与岗位津贴

1.本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聘期为三年,时间为200691日~2009831日;

2.聘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

3.学校从20069月起计发本期“兴华人才工程”实验系列岗位津贴,具体发放计算办法另行通知;

4. 在聘期内因特殊情况可申请岗位调整,调整工作一般需在年度考核结束之后进行。

   “兴华人才工程”团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各单位负责人务必提高对本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共识,广泛发动,务必使本单位实验室人员积极参与,同时注意政策的连续性。在实施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应向学校及时反馈,以便学校掌握情况,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本次实验系列团队的组建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人事处共同负责实施。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兴华人才工程”协调工作小组协调。

                                         华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