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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
根据《关于设立华南理工大学“兴华人才工程”优秀引进人才“百人计划”岗位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百人计划”入选者科研启动费、生活条件等相关待遇方面的一些细节,现将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科研启动费
结合学科和岗位提供入选者相应的科研启动费,基本标准如下:
1.工科类:
特聘教授由学校提供120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60-80万元。
讲座教授由学校提供80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40-60万元。
杰出青年教师由学校提供40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20-30万元。
2.理科类:
特聘教授由学校提供70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30万元。
讲座教授由学校提供45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20万元。
杰出青年教师由学校提供25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10万元。
3.文科类:
特聘教授由学校提供30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15万元。
讲座教授由学校提供20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10万元。
杰出青年教师由学校提供15万元;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另由学院配套8万元。
科研启动费要纳入相关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同时对于纳入学校“985工程”
或“211工程”平台建设的学科必须从学院(或平台)掌握的“985工程”
或“211工程”经费中为“百人计划”提供配套支持;人员上岗后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与学校“985工程”
、“211工程”的规划,如研究方向属学校重点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经论证同意后可适当增加经费投入。
二、生活住房及安家费
1.学校提供特聘教授三房二厅的租住房一套,同时配套安家费5万元;提供讲座教授三房二厅的周转用房一套;提供杰出青年教师三室一厅租住房,同时配套安家费3万元;住房补助与房租标准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与管理规定。
2.入选者也可不选择学校提供的租住房而选择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款,具体标准为:提供特聘教授40万元,提供杰出青年教师25万元。关于此条款,说明如下:
(1)以上购房补贴款均包含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享有购房补贴款者学校不再提供安家费。
(2)购房补贴款仅限于支付入选者购买住房产生的费用。待入选者到岗后,购房补贴款将在1年或3年内发放完毕。
(3)在入选者完成购房、装修之前,学校为入选者提供一套临时租赁过渡用房,租赁期最长为1年。
(4)获得购房补贴款的入选者,应为学校服务期满8年(3年百人计划再加5年)。入选者在学校的工作时间以学校人事部门确认为准。
华南理工大学
二○○六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