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处:
    今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对改革开放的历史地位和丰功伟绩做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改革开放30年来,我校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并涌现出了一批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为了纪念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弘扬改革开放的伟大精神,宣传我校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成就,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表彰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教职工代表,鼓励广大教职工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出更大的贡献,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学校决定开展“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以下简称“百杰教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百杰教工”评选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精神,表彰改革开放30年来,为学校建设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各二级单位评选小组要充分依靠广大群众,民主推荐,公开公正,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组织评审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出教学、科研、管理、实验、教辅、后勤服务等各领域的杰出代表。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百杰教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常委领导组成,负责领导“百杰教工”评选活动和评议确定最终人选。
    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杜小明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公共关系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后勤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及教代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评选工作。
    各二级单位成立“百杰教工”二级单位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本单位现任全体党政领导、教代会代表、离退休教工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并确定一名组长。评选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和确定推荐人选工作。
    三、评选对象
    1978年1月1日以来在我校在岗工作过的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一)教师的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岗位上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对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下列教师优先考虑: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总负责人;国家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青年科技奖、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等获得者;全国百篇博士学位优秀论文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学名师等国家级荣誉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广东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广东省特聘教授;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特等奖、南粤杰出教师;全国文艺新闻评奖获奖者。
    对于1993年及以前国务院任命的博士生导师、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我校广大师生公认的模范教师和广大华工校友公认的杰出教师,也可作重点推荐。
    (二)管理、实验、教辅和后勤服务等教工的评选条件
    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严谨务实,开拓创新,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成绩优异,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教学、科研等服务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过以下荣誉和称号者优先考虑: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国家级奖励或称号获得者、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劳动模范、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等省部级奖获得者、广东省优秀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其它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或表彰的获得者。
    对于历届校领导、为华工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社会公认的优秀人物、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公认的模范人物和广大华工校友公认的杰出人物,也可作重点推荐。
    五、评选办法
    1.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二级单位评选小组推荐、多人联名推荐(十人以上或各校友分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2. 多人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者直接向各二级单位评选小组申报,二级单位评选小组在本单位民主推荐(参与人数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60%)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向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推荐。各单位推荐的杰出教工候选人,需填写《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推荐表》和《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推荐情况一览表》,上报学校评选工作小组。
    3. 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核后,评议出120名杰出教工候选人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批准,并组织各二级单位投票。
    4. 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汇总投票结果,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评议出100名杰出教工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5. 杰出教工候选人进行公示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决定最终评选结果,学校发文公布。
    六、奖励办法
    1.学校召开“华南理工大学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暨校庆56周年文艺晚会”对获奖教工进行表彰。获奖者将被授予“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荣誉 称号。
    2.学校将大力宣传当选杰出教工的先进事迹。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并组织开展部分“百杰教工”专场报告会,使广大教工学习有榜样,追赶有目标。
    七、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0月6日,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评选小组名单经党政负责人审签并盖章后交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各二级单位领导小组要广泛宣传此次活动。
    10月6日至 9日,各二级单位评选小组接受多人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组织民主推荐,确定人选向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推荐;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收集推荐表,并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审核。《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推荐表》和《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推荐情况一览表》纸质版经推荐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名并盖章上报学校评选工作小组,电子版发至fwei@scut.edu.cn
    10月10日至 14日,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评议,拟定120名候选人,并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批准。
    10月15日至 20日,校内各二级单位对120名候选人进行投票。
    10月21日至 23日,学校评选工作小组汇总投票结果,并将结果向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汇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讨论初定100名候选人。
    10月24日至30日,在校园网上公示候选人名单。
    10月31日至11月3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决定最终人选,并发文公布。
    11月中旬,校庆期间对获选者进行表彰并举行部分“百杰教工”专场报告会。
    八、其它
    本通知由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1. 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推荐表
          2. 改革开放30年华南理工大学百名杰出教工推荐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