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干部异地调进(录用)手续指南


    一、 持广东省人事厅发出的调令和《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第一、二联)及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职称)原件(必要时需要鉴证)到广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西湖路88号)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验证盖章(在《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上盖广州人控办章);
    二、 拿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包括办理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社会保险、公积金转入等;
    三、 携带《进入广州市区入户指标卡》第一联及《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接收单位证明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办理入户手续;
    四、 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如有更改,以其部门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