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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08年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14号)的要求,为提高我校新教职工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九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授课时间:2008年7月21日至8月1日; 2.考试时间:2008年8月4日、5日。
二、培训对象 1.去年以来来校工作,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及实验人员和各类教辅人员。 2.需要补修和补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人员,可参加此两门课程的补修、补考。
三、 报名方式 1. 7月14日前北校区各单位统一提交参加岗前培训人员的报名表(附件一)至人事处教师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ojing@scut.edu.cn;南校区各单位交至人事处设在南校区的办事点,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iexf@scut.edu.cn。 2.报名时,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培训有关书籍。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及课程具体安排请查看《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九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课程表》(附件二),培训学员按照课程表中所属的岗位类别参加相应的培训。
五、其它 教师岗位人员及辅导员参加培训,凡高等院校教育学(仅指以下专业: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取得教育学、心理学的学分课程成绩,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在报名时提出免修申请,同时提供毕业成绩表。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学员须严格遵守《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九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附件三)。
附件一: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九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九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三:2008年华南理工大学第十九期新教职工岗前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人 事 处 高 教 所 200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