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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乡一体化改革维护农民工权益,解决农民工子女就业问题 广东省各地司法行政和普法部门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在广州、深圳、佛山等农民工流动量大的城市,针对节前欠薪,节后招工陷阱、不签劳动合同等不法现象,对农民工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以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这是2月28日笔者在省司法厅了解到的消息。 据统计,佛山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8件,涉及农民工227人,追回欠款近84万元。去年12月份至今,佛山市司法行政机关、普法部门参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38件,涉及农民工1430人,追回欠薪830多万元。 春节前后,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司法所、普法办与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配合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对鹭江五社工业区的企业进行劳动执法检查和工伤维权的法制宣传工作。针对该街道劳资纠纷问题突出,告诉工人如出现欠薪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并通过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过激行为或上访事件。 针对农民工返城,深圳市司法行政和普法等部门在车站、工业区、广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区设立公共服务点、举办知识讲座、法制宣传、组织各类农民工主题活动。并继续深入开展“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和外地来深建设者之家”表彰活动,鼓励农民工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通过法制宣传,使农民工了解到:深圳市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用人单位有发生克扣、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可先从工资保证金支付,再进行调查处理或劳动仲裁处理。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办理银行保函,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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