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一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单位党支部:
北校区第三十一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将于九月二十九日开班。现将本期培训班的有关教学管理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并被所属党支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各层次学生(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教工,由各单位组织报名;
(2)愿意学习和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的各层次学生,自主报名。
二、学习内容
党的基本知识与专题讲座。课堂教学与自学相结合,采用观看电教片、座谈、讨论、实践活动等多种教学形式。
三、办班时间
开课时间:9月29日,周四下午及周末授课,11月上旬结业考试。
四、考核内容
结业考试占50%,学习论文占30%,平时成绩占20%(含考勤、实践活动)。
五、教学管理
1、教学活动由党校办公室主管,各学院协办。课程与考核由党校办公室组织安排,"讨论课"、"实践活动"由各学院级协助组织安排,各学院选派的班主任负责监考、改卷、批阅论文和报送成绩,由党校统一发放证书。
2、各位学员论文原稿于结业考试当天交班主任批阅后交各学院党委留底归档,各班推荐3~5篇优秀论文,并将优秀论文复印件上报党校办。交由党校办公室选编成"优秀论文汇编",在"求是园"--"交流园地"刊登并发放"党的知识阅览室"供学习交流。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请各单位到"求是园"--"党校工作"下载区下载相应表格统一报名,学员名单请于9月18日前发到信箱:scutdxb@126.com,并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安排:
(1)请各学院根据选送的学生人数(含研究生)指派若干名党员教师或学生担任班主任,参与管理,每30人为单位分班,指派1名班主任。
(2)每个班设临时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开展组织管理工作。指定1名班长,负责整个教学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1名纪律委员,1名宣传委员,协助班长做好考勤、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对本班的活动作宣传报道。
(3)各单位选送的教工学员,3人以上指定组长1名。
2、自愿报名参加学习的同学,请9月18日前到"求是园" --"党校工作"下载区下载相应表格,并将填好的表格发送到信箱:scutdxb@126.com,或到二号楼北座409党校办报名。
学校办公室
党校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