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和第二批“样板支部”评选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04 浏览次数: 2034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推动学校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争创先进,探索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和“样板支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带动基层党建质量整体提升,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于近期启动学校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下称“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和第二批“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1.首批“双带头人”工作室。面向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和广州国际校区党委下属的教师党支部开展。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1年及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工作室需在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作用突出。首批“双带头人”工作室拟支持建设5个,每个单位可申报1个,教师党支部超过5个的可申报2个。

2.第二批“样板支部”。面向全校基层党支部开展。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批“样板支部”拟培育创建20个。各单位可按不多于本单位支部数10%的比例(不足1个可推荐1个)确定择优推荐。

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获批建设单位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和全省同类项目评选,已获得全国和全省同类项目和学校首批“样板支部”不再申报。

二、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2022年4月—2022年5月)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党支部积极申报。参与申报单位可参考《“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1,下称《建设标准》)和《“样板支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2,下称《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建设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填写申报书(附件3/附件4)。学校将择优立项,并对入选建设单位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2.创建达标(2022年6月—2024年6月)

入选单位参考《建设标准》和《任务指南》要求,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单位要着重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3.中期评估(2023年6—7月)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跟踪评估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并具体实施。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有关建设成果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展示、推广应用。

4.巩固验收(2023年7月—2024年6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并于2024年6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创建成果原则上不少于“二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学校将适时开展项目验收,对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并宣传推广,对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所在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支部、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典型示范推广,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支撑材料汇编附后))由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至党委组织部(笃行楼10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以二级党组织名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申报或二级党组织名称+“样板支部”申报命名发送至zzbzzk@scut.edu.cn。

联系人:孙侠、简智聪;联系电话:87110110。

 

附件: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样板支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4.“样板支部”创建工作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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