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近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认真实施高知识群体党员发展“领航计划”。对照学校下发的指标,定期对“领航计划”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对今年计划发展的对象要落实跟踪培养机制,加大跟踪培养力度,抓好时间节点,进一步确定重点对象,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定期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工作进展。
2.统筹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每位发展和转正党员的材料齐全规范,做好四份备案表的报备和《入党志愿书》的领取、发放。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各单位每月27日前更新并报送《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性完成情况统计表》至邮箱:zzbzzk@scut.edu.cn。
3.做好党务信息系统维护和未按时转正党员摸排工作。党务信息系统作为各项党内统计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及时做好党务信息系统中入党申请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各阶段人员的增加、减少及个人信息变更等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库信息更新及时、数据精准。党务信息系统单机版和网络版均需及时更新维护。在近期统计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存在预备党员未按时转正的党员情况,请各单位逐一排查具体原因,填写《未按时转正党员情况一览表》,并于6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zzbzzk@scut.edu.cn。
4.做好新党员入党宣誓工作。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预备党员入党宣誓的具体要求和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本单位新党员分批进行入党宣誓。
二、做好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要求,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2021届毕业生党员就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在毕业前进行教育和指导,要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离校须知》,提醒和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以便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
1.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核实介绍信抬头,及时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申请,同时为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的党员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回执由毕业生寄回各学院留存备查。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并在《党员手册》上做好缴纳登记。毕业生党员在对方党组织未接收其组织关系前,仍由原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管理。各学院组织员、辅导员及有关党务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毕业生党员的跟踪联系,督促其及时完成组织关系接转;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若3个月内没有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以及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若系统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已失效,要及时与毕业生联系了解情况;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于今年9月底对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和转往省内的党务管理系统内组织关系转出情况进行抽查。
2.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组织关系接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学校)联系卡》,可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条件要及时转出。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编入党支部,确定专人(一般为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和管理,关心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状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还要做好其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申请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党员本人要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申请办理程序如下:党员出国(境)前,学院党委应要求其提交《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一式两份,个人档案和学院各存一份),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学院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4.做好2019年、2020年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资料的整理。根据前期工作通知,按时做好2019年、2020年省外转入、转出情况汇总表、介绍信存根及回执的整理和提交工作。
三、做好“组织生活管理平台”信息维护工作
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定》要求,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的组织开展,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完成组织生活管理平台信息维护。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7月初,党委组织部将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和党员转正材料、“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和党统、“组织生活管理平台”信息维护等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吴红慧、简智聪;联系电话:87110110。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