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重在全面理解 贵在持之以恒——再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
发布时间: 2011-06-17 浏览次数: 290


        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后,全省上下反响十分热烈。这表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充分反映了民意,形成了社会共识,为推进全省各项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有些同志光谈“建设幸福广东”,忽视“加快转型升级”,对什么是“幸福广东”,如何建设“幸福广东”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特别是担心“建设幸福广东”得不到落实,幸福是“画饼充饥”。我认为,要准确把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的本质和内在要求,在认识上重在全面理解,在实践上贵在持之以恒,这样,才能把这一美好愿景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幸福生活。
    一、“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是一个统一体,不能割裂
  加快转型升级是手段,建设幸福广东是目的。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割裂,尤其不能把手段当作目的。正如发展经济一样,发展经济是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幸福。但现在有一些干部忘记了发展的本来目的,为了发展而发展,这样容易造成经济总量上去了,而人民群众却感到不幸福。比如前苏联就是将发展手段变成发展目的的典型,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不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是与美国进行军备竞赛,“要大炮不要黄油”,国防工业虽然非常发达,但是日用品匮乏,民生得不到保障,成为后来失去人民群众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纪70年代末,党中央提出要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目的也是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这一战略转移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现在我们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就是要明确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得到幸福,自然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人民群众也是十分拥护和支持的。
  要正确理解“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就要准确把握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我们打个比方,就是“做蛋糕”与“分蛋糕”的关系。如果说“建设幸福广东”是“分蛋糕”的话,“加快转型升级”就是“做蛋糕”,就是奠定“建设幸福广东”的物质基础。没有加快转型升级,“蛋糕”就做不大,做不好。我们过去谈经济发展,常常强调做大“蛋糕”,很少考虑做好“蛋糕”,不注意提高“蛋糕”的质量,降低做“蛋糕”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现在我们讲转型升级,就是要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去做高质量的“蛋糕”,只有“蛋糕”又好又大,“建设幸福广东”才有良好的物质基础。要特别注意防止一种倾向,就是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分蛋糕”上,而忽视了“做好蛋糕”。 
  因此,我们不能片面理解“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如果只强调“建设幸福广东”而不注意如何“加快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就不可能实现,“建设幸福广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总之,要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之中,通过转型升级为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奠定良好基础,从而达到为人民谋幸福之目的。
    二、“幸福广东”包含着物质、文化、政治等多方面的丰富内涵,不能偏颇
  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的追求和感受,其内涵是很丰富的,既涵盖物质生活,也涵盖文化生活,以及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幸福虽然是主观感受,但并不是空中幻影,而是有其实实在在的物质依托的。首先,应是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的国家物质条件极端匮乏,而且大搞个人崇拜和愚民教育,虽然人民可能所谓的幸福感很强,但那不是现代文明意义上的幸福。其次,文化生活也要不断地改善。早在中共八大召开的时候,党中央就提出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人与动物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人有文化需求,丰富的文化生活是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方面。再次,社会生活方面的诉求也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要参与社会活动,要求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求公平正义。现在群众的生活普遍改善,但由于部分社会成员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牟利,人民群众依然会不满意,会认为不公平,幸福感依然不会很高。
  既然“建设幸福广东”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那么我们就必须全面理解,而不能孤立强调某个方面。如果过分强调幸福要有物质财富,或者过分强调幸福是主观感受,都容易出现问题。过去我们在改善物质条件方面强调得比较多,结果人民群众收入增加了,但是幸福感并没有同步增加。现在要防止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分强调幸福是主观感受,将会忽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幸福没有物质基础作为保障,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我们强调幸福的内涵丰富,并不意味着没有标准,幸福不是一个箩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总之,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幸福的内涵,才能保证“建设幸福广东”政策和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才能实现幸福生活的蓝图。
    三、“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首先,加快转型升级需要付出长期艰辛的努力。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抓转型升级,但是不愿转、不会转,制度制约不能转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转型升级的障碍,有观念的问题,有资金的问题,有技术的问题,有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问题,也有路径选择和政策设计的问题,等等。特别是转型升级的过程本身就是调整利益格局的过程。比如,近期我们宣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去年上涨21.1%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18.6%,这是加快转型升级的具体举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职工收入一方面可以改革收入分配格局,另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劳动密集型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如果没有外在的压力,满足于使用廉价劳动力,就没有投资更新机器设备,提高技术水平的动力。但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意味着减少企业当前的利润,就会遇到部分企业抵触的阻力。其实,从长远来看,这一举措对企业是有益的。如果不这样做,我省企业将面临“用工荒”的问题。此外,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规模较大,30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产业升级的困难可想而知。要在广东实现转型升级任务重、难度大,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
  其次,建设幸福广东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幸福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幸福的标准也会不断变化,因而幸福是永远无穷尽的。比如,解放初期有饭吃就觉得幸福,改革开放初期有钱花就觉得幸福。进入新世纪,幸福的标准也提高了,不光是有饭吃和有钱花就可以了,人民群众的诉求也不断增多。而且,我们现正处于建设幸福广东的新起点。虽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广东以经济总量第一领跑全国,经济发展也带给人民群众很多实惠,但是与第一经济大省的地位相比,广东的民生社会事业发展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城乡差距比较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等领域问题还比较多,建设幸福广东的任务还比较艰巨,需要与时俱进地不断推进方能实现。另外,制定“幸福广东”的评价指标体系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对于这个指标体系,现在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的认识不是一下子可以统一的,也不能一下子就拿出一个人人都满意的指标体系。这个评价体系只能是通过实践深化认识,统一认识,不断修改完善。
  再次,建设幸福广东是一个共建共享的过程。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幸福广东的主体,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用劳动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曾有一歌词说“幸福不是毛毛雨,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真正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大家都将建设幸福广东当成是党委、政府的事情,光是在等待享受幸福而不付出智慧和汗水,那幸福是不可能实现的。建设幸福广东应该是“共建共享”“人人是创造幸福的主体,个个是享受幸福的对象”,“我为别人的幸福努力工作,别人为我的幸福创造条件”,这样方能“众手浇开幸福花”。
    四、“建设幸福广东”要考虑当前又兼顾长远,不能搞成片面的政绩工程
  建设幸福广东,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急功近利,不能不顾客观规律,追求贴幸福标签的政绩工程。过去过分强调追求生产总值(GDP)增长,形成了不健康的增长方式,如果现在过分追求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同样容易出现“幸福”政绩工程,获得形式主义的“幸福”,甚至可能会形成不可持续的“幸福”。如果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不注意人民群众长久的根本利益,寅吃卯粮,花钱让大家“幸福”,任期结束以后留下一堆“账单”,这种幸福也是不可持续的。这些方面在国际上是有教训的,比如西方一些国家在增加公共福利方面,因处理不当出现许多问题。一些国家进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就是因为高福利必须依靠高税收来支持,税负过重影响了国家竞争力,整个社会不堪重负,难以持续。因此,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在发展的某个阶段给人民群众相适应的幸福感,既考虑当前的幸福,又考虑可持续的幸福,这才是正确的建设幸福广东之路。如果不考虑将来和后续的发展,可能会导致当代人受益,后代人遭罪。我们要防止在过去片面追求生产总值(GDP)增长上出现的问题,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重演。“做蛋糕”很重要,“分蛋糕”也很重要“分蛋糕”不能将蛋糕全分掉,还要考虑留一些给子孙后代,创造更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
  总之,“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目标已经明确,但要把这一面向未来的美好愿景变成现实,还需付出长期而艰辛的努力,关键是持之以恒地干。我们要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努力工作,为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