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载于《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杨雄文
摘要:知识产权同等品是指与政府采购规格指定的涉及知识产权产品的性能、技术要求或者特性相似的可替代的产品。知识产权同等品采购制度在践行公平竞争原则、保障采购质量、减轻采购负担、防范侵权盗版、激励创新等方面有重要的制度价值。中国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尽管考虑了产品可替代性问题,但是没有同等品的概念及其制度的存在,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作为解决模式。从制度比较优势来看,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知识产品的做法合理性不足,而且知识产权同等品制度较之单一来源采购更有优势。需要从实体要求与处理程序、采购审查方式等方面建立健全中国知识产权同等品采购制度。
同等品制度_中国政府知识产权产品采购的新思路_杨雄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