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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1-1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系列、教辅系列的我校在职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文件执行
本次评审执行《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7年修订)》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 请各单位或系列认真组织,按照文件和本通知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本单位或系列的评审工作。
(二)各单位或系列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必须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并且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三) 申报人员要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相关业绩材料),并在申报表和一览表上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应真实、客观、可靠,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采用“岗聘系统”申报,填报路径:办公门户-组织人事-人事服务-岗位聘用系统-校内常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2018年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有效期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近五年指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其它年限以此类推。
(三)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本人现职务系列及从事岗位系列一致。
(四)申报人员材料在学校公示以后,不得再变更申报职务及岗位。
(五)对于2015年6月至8月博士毕业来校工作且正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次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视同符合要求;对于2015年6月至8月硕士毕业来校工作且正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视同符合要求。
(六)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评审博士后副研究员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留校后按中级聘任。
(七)申报人申报表和一览表可由系统中导出。
(八)人事处联系人:黎子莹,联系电话:87110106
岗聘系统联系人:博纳思公司朱凯,联系电话:18620804089
               博纳思公司丁俊,联系电话:18998437448
 
附件: 1.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3.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篇
     4.系统操作手册-单位审核篇

原文链接:

http://oa.scut.edu.cn/rssoa/view.do;jsessionid=FA9CD40BFF5B32CC98893F1F4A53B254?pkId=105742 

 
 
人事处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