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了解关心学生在宿舍的生活状况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统一开展安全及卫生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宿舍检查的时间安排:
1.学生自查及班级自查:2021年3月30日,各班班长、组织委员以及生活委员要对班级宿舍的安全及卫生状况进行自查,各班级将不符合安全检查标准宿舍上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院(系)检查:2021年3月31日,学院将安排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干部等,对学院全部学生宿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现场整改。
3.学校检查:2021年4月1日,学生工作部(处)将联合院(系)、保卫部(处)及物业公司等对学生宿舍进行统一检查,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的整改情况。
二、宿舍检查内容:
(一)安全检查标准
1.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反动物品;
2.宿舍内无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或其他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无储藏或者使用危险品及违章电器,无乱拉乱接电线、网线,无私装空调等现象;
其中,违章电器包括:
(1)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热棒、电烙铁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电器;
(2)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3)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电饭煲、微波炉、电火锅等电炊具以及烘干机、电冰箱;
(4)无国家3C认证的电器;
(5)电动车电池。
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行为包括:
(1)从固定插座以外的地方引出线路的(如排插串联);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房间外的。
4.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无烧煮、烹饪等现象;宿舍供电设施完好,无盗用公用电源等现象;
5.没有条件设置独立洗衣机的学生宿舍(如公共卫浴宿舍等),不能私拉水电接洗衣机等电器;
6.学生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公共区域空旷和畅通,无停放车辆和堆积物品等现象;
(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标准
1.房间:室内无积水、无水生植物、无空瓶罐、无垃圾及蜘蛛网等,门窗洁净,物品摆放有序;
2.阳台:无积水、污渍,无水生植物,无垃圾,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卫生间:无积水、污垢,无垃圾,整洁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
三、学生宿舍安全隐患问责处理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要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9 年修订)》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处理。对于电动车电池在学生宿舍违规充电者,从严处理。
1.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9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按以下情形分别给予处分:
(四)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存放上述物品,在学生宿舍存放或使用刀身长度超过120mm、宽度超过25mm的刀具等易伤及他人的危险物品,存放或使用煤气炉等炉具、违章电器,在学生宿舍吸烟、生火、点蜡烛、燃烧物品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中毒、污染、或人身危害等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有关违章电器的界定范围按《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
(五)未经批准,在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在宿舍私装空调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六)在宿舍内烧煮、烹饪等,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火警、火灾等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七)在宿舍内饲养猫、狗、鸟、鼠、兔、蜥蜴等宠物,或将动物携带进入宿舍楼内,经教育和劝阻无效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有关学生宿舍的管理,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执行,违反《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其他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